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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醉驾第一人”表示“很后悔”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5月03日08:17
  本报讯 记者马利民5月1日凌晨零时40分,开着捷达车的司机蔡某,在四川省成都市蜀金路西单商场路口被警方拦下。经酒精测试仪检测,他血液里酒精浓度为每百毫升188.8毫克,属于醉酒驾驶。他也成为“醉驾入刑”规定执行后,被警方查出的成都市第一名醉酒驾车者。

  按照新规,蔡某除了可能面临拘役外,或将被吊销驾驶执照,并且今后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5年都不能开车,对我工作影响挺大的。”蔡某称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没想过(醉驾)严重性”。

  抽血后,蔡某被带回交警四分局,约束至酒醒。目前,该案已进入警方侦查阶段,按照程序,警方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蔡某拘留。

  “由于这是新规后第一起醉驾案件,我们对蔡某的调查会很严谨和仔细,在材料搜集齐备后,再移交至检察机关。”民警称。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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