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5月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国家工商总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2010年工商机关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十大典型案例》,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公布的10个典型案例中都没出现违法企业、商家和经营者的名字,而是用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贸易有限公司来代替。
对此网友们在讨论中提出质疑:“企业最怕被曝光,工商部门为什么要在违法事实清楚并且已经实施处罚的情况下,还要隐去违法者的"名称"”?难道是顾及这企业的面子吗?”
纵横点评:
企业的声誉是发展的保障,而曝光的作用正是撕破违法企业的面子,取得震慑违法经营的效果。工商部门的“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是保护了这些违法企业的隐私,而是助长了这些“某某企业”的气焰。隐名曝光,不知背后有怎样的难言之隐?难道也在担心自身的监管不严、工作不力被曝光?如果不是,那违法企业的名称,这个真的可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