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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县招生

来源:沈阳日报
2011年05月04日03:25
  本报讯(记者封葑)“全省中考考生都可以在本市范围内选择心仪的高中啦!”5月3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中小学招生和初中中考做出进一步规范。其中,为促进高中优质化发展,今年全省将实施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为考生提供更为公平的就学机会。

  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

  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是今年辽宁省教育改革的一大亮点。省教育厅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通知》中提出要以各市为单位制订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实施方案,这标志着跨县招生工作正式提上日程。

  对于那些想要考取更好高中的初中生来说,这一政策无疑取消了地域门槛,使学生们获得了更为公平的考学机会。记者了解到,沈阳市开展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工作较早,三年前就已实施,此举今年将在全省全面推广。

  义务教育方面,《通知》要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城市公办学校按照划定的学区招生,不得擅自跨学区招生。实施阳光分班,不得设置重点班、特长班、奥数班。

  指标到校稳定在90%以上

  《通知》对中小学招生和初中生中考做出了进一步规范。其中,全省学生和家长普遍关心的指标到校比例仍稳定在90%以上,与去年持平。

  今年,辽宁省将继续推行和完善公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重点高中统招公费生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改革措施,全省平均比例保持2010年水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总数的30%,有条件的学校择校生招生比例要逐步降低。

  普通高中要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作为招生的主要依据。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要从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中划出1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用于提前免试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的学生。

  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

  对于即将开始的中考,《通知》明确规定,从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角度出发,合理设置考试科目,增加实验、实践类的测试考查。为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要在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试题,分值为2—5分。

  试题的命制应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体现新课程理念。考试内容要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相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杜绝偏题怪题。并严格控制试题的难度,易、中、难题的比例掌握在70%、20%、10%左右。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性试题分数不少于20%。

  作者:封葑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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