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3日讯记者李娜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截至2010年,最高检机关在编40岁以下青年检察官为132人,占检察官总数的32.73%;地方各级检察院青年检察官50070人,占检察官总数的33.68%。
最高检政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青年检察官已成为检察业务的重要承担者,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最高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青年检察官进行教育培训。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典型模范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培养青年检察官树立“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基础业务技能培训向一线青年检察业务骨干倾斜。实施“逢进必训”和“逢晋必训”原则,加强新进人员和拟任职人员的培训;不断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技能比武活动。一大批优秀年轻人由此脱颖而出,成为检察业务骨干;不断拓展培训资源、提高培训层次。与国内各大院校、培训机构积极合作交流,同时选拔了一批优秀青年业务骨干赴国外深造;着力青年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在2010年检察系统评审出的82名第二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中,“70后”检察官达到13人,最年轻的仅34岁。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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