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东升
截至目前,浙江省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基本结束,已有2.8万余个行政村顺利完成村级换届选举任务。
“在这次全省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中,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自身优势,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效果明显,经验宝贵,精神可嘉,值得肯定和赞扬。”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肯定了该省司法行政系统起到的作用。
围绕中心把村级组织换届当大事来抓
根据浙江省委部署,2010年11月试点,今年1月至4月,全省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全面铺开。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从去年10月开始,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厅党委书记、厅长赵光君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当前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既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也关系到基层基础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全省司法行政部门理应整合自身职能,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在村级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各项职能作用。
基于这一认识,浙江省司法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对司法行政服务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并主动到省委组织部介绍职能、汇报工作,引起领导的重视关注,省司法厅第一次被吸收为省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司法行政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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