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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三公”,地方不必等中央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5月06日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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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石川

  地方政府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三公”经费(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中央财政预算部分重点支出的公开要细化到“项”级科目……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会议指出,财政预算公开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5月5日《京华时报》)。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多年来民众一直期待政府部门公开“三公”经费,但“三公”经费一直“待字闺中”,民众难以睹其真容,今年4月14日,科技部率先公开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018.72万元,成为第一个公布“三公”预算的中央部委。消息传来,民众失望大于欣喜,究其原因,该“三公”经费稍显粗陋,与民众期待尚有距离。

  在这种语境中,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财政预算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还不够细化,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这既是对当前财政预算公开的评判,也给预算公开提供了要求和期望“必须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可以确定的是,一旦预算公开更细化、公开范围更扩大,必然愈加靠近民众诉求。

  尤其需要一提的是,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要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很显然,这是令人快慰的好消息。笔者认为,晒“三公”经费,固然需要地方比照中央,同时也需要中央和地方互相赛跑,形成你追我赶的竞争局面。之所以要赛跑,原因很简单:其一,中央部门晒“三公”经费,并未形成健全机制。正如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所称,中央部门公布的格式并不统一。以目前公布的部委为例,一些公布比较好的部门如科技部、财政部、审计署等,都公布到了类、款、项,有的甚至公布到了目。但也有比较差的,非常简单。在这种语境中,地方要比照中央部门,该如何比照?如果比照粗陋的,意义近乎为零,即便比照详细的,也未必契合民众诉求。

  其二,晒“三公”经费,是自我约束、取信于民的一大途径,地方不必非要等到中央部门晒了才晒。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财政预算公开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基于此,即便中央部门没有主动晒“三公”经费,地方政府部门也有理由、有责任晒“三公”经费,如果凡事靠等,那么不仅诚意大打折扣,而民众也是等不起的。因此,地方政府部门不妨主动晒、彻底地晒。

  其三,只有互相竞争,比拼式晒“三公”经费,才能构建制度化平台,完善机制。晒“三公”经费,既是一个技术活,也是良心活,更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伦理。晒“三公”经费没有止境,公开预算也没有终点,晒的范围越广阔越好、越详细越好、越浅显易懂越好。如果地方政府部门有足够的诚意,以及愿意构建健全的制度设计,完全可以先行一步,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倒逼中央部门晒“三公”经费晒得详细。

  温家宝总理说,“一个国家的财政史是惊心动魄的。如果你读它,会从中看到不仅是经济的发展,而且是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晒预算、晒“三公”经费,同样关涉到公平正义,还关系到权利尊严,关系到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晒“三公”经费,就是一块试金石,能否走好,兹事体大。因此,从中央到地方、从地方到中央,应不断完善、互相促进,才能将“三公”经费晒得令人满意。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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