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旅游公司的指纹门票卡 |
指纹录入设备 |
婺源旅游公司为防止游客“一票多人使用”、导游“倒卖”门票等,通过采集游客个人独一无二的生物识别信息——指纹,来达到进一步规范管理的目的,这一度引起不小的争议。对此,法律界人士提出,指纹信息采集管理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白,他们呼吁尽快立法规范。有公安人士认为此举涉嫌侵权。
进入景点需采集指纹
4日,《新法制报》记者来到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售票处咨询。一名工作人员介绍,门票180元一张,购买门票时需要出示身份证,省内的打七折,市内的打五折。她同时提到,打折是在按指纹的前提下,否则不享受门票折扣价。“全票不需要按指纹。”该工作人员马上又补充道:“进入各个景点的时候,还是必须要按指纹才能进去。”
旅游公司称未存储指纹信息
当日,《新法制报》记者来到婺源旅游公司进一步了解情况,公司总裁助理王晖介绍称,公司是从2009年开始对游客使用指纹识别系统的。
他介绍,公司使用的是通票。由于景区较多,游客游览所有景区需两天以上时间,特别是婺源古村落景区的特殊性,入住于古村落景区农家乐的游客需多次进出同一景区。“在这种情况下,纸质门票往往容易出现一票多人使用或废票重复使用等现象,给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此,公司投入了数百万元,将原来的纸质门票改成了“IC卡电子门票”,结合指纹识别。“该系统采用多级密钥安全高新技术,大大提高了防伪功能,”他说,“还有很多景点,如武当山、长白山、峨眉山、井冈山、云台山等,分散型景区都陆续实行了IC卡电子门票系统,这是一个趋势。”
对于采用IC卡电子门票系统要验指纹是否侵犯游客的个人隐私,王晖说:“系统只是将指纹单向转化为数值,将数值存储进IC卡,验票时只对IC卡中的数值进行验证,闸机与IC卡中都不会存储指纹。”
不过,这一说法和记者在该公司的IC卡电子门票上看到的“使用说明”似乎有些差异:持卡验票并录入指纹,验证后方可通过。
采集指纹引发争议
不过,对于公安机关之外的单位,随意采集公民的指纹一直存在非常大的争议。有专家认为,每个人的指纹虽然都是独一无二的,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但是作为区别身份的标识,指纹并不比名字包含更多的隐私,既然在签名簿上签到的做法已经被普遍接受,那么指纹识别又有什么不妥?
另有法律界人士则认为:即使国家治安机关,除破案需要针对特定嫌疑人之外,也无权强制公民提供指纹。
北京市力行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建全同日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指纹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信息,个人拥有自由处分权。婺源景点采集指纹信息的做法,对游客行动自由的限制过于严格,是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如果采集后没有清除,而进一步用作其他用途,那肯定是严重侵权。”
4日,婺源县旅游委员会主任余志兴接受《新法制报》记者电话采访时则表示,由于婺源旅游公司有合法手续,依法经营,采集指纹是该公司的做法,与他们没有关系。
王晖表示,对于游客和外界的质疑,是该公司没有向游客做好“不存储指纹信息”的解释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大IC卡电子门票系统宣传力度,进而打消游客疑虑。”
公安人士:随意采集涉嫌侵权
同日,遂川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剑在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旅游景点采集游客的指纹,“是侵犯隐私权。”
他说:“我们公安在采集指纹时,对象一般为犯罪嫌疑人。指纹信息应该属于个人隐私,公安采集时都有严格的规定。但是,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明文规定,也就是说,我们并没有对每个人采集指纹信息的法律依据来支持,换言之,没有规定就不能这么做(大量采集公民指纹信息)。”
专家:采集指纹信息应立法规范
5日,江西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聂爱平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指纹的采集,目前在法律上还是空白,“只能说是有利有弊。”
对于旅游景点通过采集指纹信息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她认为,这有别于单位指纹打卡考勤,“采集指纹的对象不确定,并不能随便采集。”聂爱平认为,采集指纹信息应当有相关的审批程序,需要立法规范,就目前来看,“旅游景点应该在采集指纹信息后予以清除,不能存底。而且这一定要有监管措施。”不过,“监管部门在监管时,也需要依法执法,所以还是需要对此立法。”
□文/图记者尹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