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6日讯 记者胡建辉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今天公布一批判决的侵权盗版案件,其负责人同时表示,自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群众举报已成为破获侵权盗版案件的重要线索来源。
记者看到,在公布的5起案件中,有4起以侵犯知识产权罪追究刑事责任,1起是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责任。
其中,河北廊坊“9·20”批销盗版图书案中,查获盗版图书75542册,涉案码洋379万余元。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犯罪嫌疑人郑连海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其余涉案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六万至八千元不等。
青岛市则分别查处了出租、出售非法电视剧、电影、歌曲类音像制品案、无证销售音像制品案和兜售非法光盘案三起案件,宁波还查处了贩卖非法音像制品案。这些案件中涉及到的非法出版物的数量都达一两千张,当事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两年不等的刑罚,并分别被处罚金。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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