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货物出车祸,为减少损失,竟然到保险公司投保后再编造保险事故,想骗取保险金105万元,结果被识破,三名骗保人一审被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或缓刑,并处罚金。
齐某是某运输公司运管员,有一次该公司于2006年11月29日为沈阳一家机床厂运输10台机床前往大连市,准备出口国外。11月30日凌晨,运输机床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货车没有投保公路货运险,损失太大,齐某和邓某伙同张某想到骗保这一招。当日,他们到保险公司投保了国内公路货运险,该保单于12月1日零点生效。在12月1日凌晨2时许,三人设置了假交通肇事现场,并以此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赔偿请求。保险公司最终发现破绽,予以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齐某、邓某、张某结伙编造虚假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特别巨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三人均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法官提醒大家,对出险后再投保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超过1万元即可构成保险诈骗罪。对尚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拘留和罚款。骗保人既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也包括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保险事故鉴定人、评估人和证明人。 (周贤忠)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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