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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男子女友将产子 民政部门特为两人办结婚证

来源:重庆晚报
2011年05月08日01:40
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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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公”因贩毒被判刑,“老婆”已怀上孩子,但俩人未办结婚证,眼见即将出世的孩子没有名分,“老婆”无奈求助万盛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帮忙。

  经过检察官的帮忙,民政部门开辟特殊通道,为两人办理了结婚证,刚出生不久的孩子也办理了户口,解决了孩子今后的生活及入学等问题。

  出生的孩子是“黑户”

  2010年12月,文某因贩卖毒品罪被万盛区法院判刑,由于没有和“老婆”雷某办理结婚手续,即将出生的孩子将不能上户,这对孩子今后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

  为此,服刑中的文某担心不已。抱着一丝希望,文某向驻看守所的万盛区检察院检察官和看守所民警提出结婚申请。接到申请后,检察官迅速调查,了解到雷某与文某已共同生活多年,且雷某已经怀上了文某的孩子。检察官还了解到,文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认真遵守监规,还多次被评为文明个人。

  经与看守所多次沟通,在获得有关机关的批准后,检察官一方面提前与民政部门联系做好登记准备,另一方面与看守所民警共同对文某外出登记的行车路线、安全措施、人员保障等事项制订安全防范预案。

  婚姻登记处来了特殊新人

  春节前,万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迎来了这对特殊的新人。说他们特殊,因为新郎就是羁押在区看守所的服刑人员文某,而新娘则是未婚妈妈雷某。两人在万盛区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的见证下领到了结婚证,未婚妈妈雷某有了法定的身份。

  在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文某与女友雷某拍了婚后的第一张合影,雷某还叫文某安心改造。15分钟后,当拿到鲜红的结婚证书、看到自己还在襁褓中的孩子时,文某激动得热泪盈眶:“感谢检察官和民警,你们对我们这些犯过错的人不离不弃,我一定好好改造,积极争取减刑立功,重新做人,早日回归社会!”领到结婚证后,文某返回看守所继续服刑。前不久,雷某顺利为孩子上了户口,解决了孩子今后的生活及入学等问题。

  万盛区检察院分管刑检工作的副检察长李逊说:“犯了罪的人,固然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惩处不是最终目的,运用法律加强教育改造,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人性化管理,让服刑人员认识错误,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成为社会的建设者,这是新时期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赵昌光

(责任编辑:UN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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