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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丹“午夜色魔”零口供 被判刑四年十个月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5月09日20:23

  中新网南丹5月9日电 (梁秀鸾)趁着黑色的掩盖,拉开窗条入室强奸,这个让人惶惶不可终日的色魔竟是“零口供”,5月9日笔者走进刑侦队去揭开这起案件背后的隐秘。据南丹县刑侦队介绍,该县首起“零口供”案,近日终于落下帷幕,“午夜色魔”牙某被南丹县人民法院以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

  2010年3月21日5时许,租住在南丹县某局二楼房里的阿靖(化名)正在做着甜甜的美梦,此时,一个黑影拉开窗条潜入她的房中,并用床上的被子蒙住阿靖的头部,用恫吓的声音威胁道:“不准喊,否则我就捅死你!”随后黑影扯起了阿靖身上单薄的衣纱,发泄之后,在桌上拿走了阿靖装有200多元的钱包和一部手机,扬长而去。案发后,阿靖到南丹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接案后,南丹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一组民警带受害人阿靖到县医院提出分泌物作DNA鉴定;一组会同刑侦大队一起立刻赶到现场仔细勘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留下什么蛛丝马迹,同时因为没有看到犯罪嫌疑人的面孔,被害人阿靖无法描述犯罪嫌疑人的样貌,一时间案件陷入僵局。

  一时间,南丹县城人心惶惶,谣言四起,独自在家的女孩更是心惊胆战,夜不能眠。南丹警方承受着巨大压力,为了早日抓获凶手。南丹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梁瀚文调集30多名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并担任组长,一张法网,悄然撒开……

  南丹县公安局对近10年以来所犯的强奸犯进行全面摸排,并提取毛发进行DNA鉴定,但仍徙劳。南丹警方并不气馁,改变另一个侦查方式,利用高科技侦查技术手段,于2010年7月27日锁定犯罪嫌疑人牙某,经提取血迹进行DNA鉴定,现场遗留的分泌物和牙某血样基因型一致。

  牙某落网后矢口否认,百般抵赖,当南丹警方把DNA鉴定结论摆在他面前时,牙某改口称:阿靖与他相识,是好朋友,阿靖自愿与其发生性行为,不构成强奸罪。牙某说受害人阿靖带其进屋后一起在阿靖家的红色皮沙发上坐十多分钟。南丹警方针对犯罪嫌疑人牙某的关于阿靖自愿与其发生性行为的辩解,经过调查受害人阿靖家的沙发并非红色,且犯罪嫌疑人牙某归案后南丹警方出示了12张相片,其中有1人为阿靖,牙某无法辨认出受害人阿靖。同时,案发后受害人阿靖及时报案控告被他人强奸的事实。故牙某的这一辩解,南丹县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南丹县人民法院不因为牙某“零口供”而无法判决,而是依据事实,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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