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新疆将建流浪未成年人安置培训中心 投资5000万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5月10日09:05
资料图:医务人员正在给流浪儿检查身体
资料图:医务人员正在给流浪儿检查身体


  为给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让他们更好地成长,今年新疆将投资5000万元建设一所流浪未成年人安置培训中心。目前,安置培训中心正在选址。

  5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建设安置培训中心时,将充分考虑受助流浪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安置培训流程和功能布局,科学配置救助、教育、心理矫治、康复、技能培训、安置等设施功能,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在布局上合理、便捷,在细节上便于管理和服务,真正体现关爱型救助的理念。安置培训中心建成后,将配备专职教师负责流浪未成年人的学习、教育、就业技能培训,并结合流浪未成年人的流出原因、年龄结构、文化程度等不同情况,因人施教;同时还将引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激发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热情,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据悉,近年来,国家共下拨3460万元资金,安排新疆新建15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增加了1533张床位,救助保护基础设施得到了一定改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立体网络已初步建立,全区各级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7838人次,其中从内地接回3858人次,救助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流浪儿童救助不留空白

  新疆流浪未成年人问题自上世纪90年代逐步凸现,近年来渐成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为了全力解救流浪未成年人回家,5月4日,国家民政部召开全国打拐被解救人员救助保护工作视频会议,专门对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各地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积极做好新疆籍流浪儿童返乡安置工作。自治区民政厅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将及时与相关省市区民政部门协调对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部接回在内地的流浪儿童。

  自治区民政厅负责人在工作视频会议上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今年为“民生建设年”,列出22项重点民生工程,救助保护新疆流浪未成年人为其一。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就此专门安排部署,并提出:本着对孩子们负责、对新疆各族人民负责、对全国人民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新疆籍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积极与内地省市沟通对接,采取相应措施,接回在内地流浪的新疆籍儿童。以后不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现新疆籍流浪儿童,都将全部接回,让他们回到家乡,得到良好教育,健康成长,这也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作出的庄严承诺。

  据了解,4月19日,民政部领导和有关部门专门听取了新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题汇报,作出全国民政部门共同做好新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指示。新疆民政厅启动重大情况应急预案,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成立内地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领导协调小组,及时与相关省市区民政部门协调对接,同时,全面安排部署对接回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管理、卫生健康、心理疏导、安置返乡等各项工作。

  从源头堵住未成年人外流

  目前,内地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正在陆续接回。

  自治区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协调各省区市,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流浪未成年人信息交流制度,形成“双方互动,共同协商,密切配合,解决问题”的长效协调领导机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建立救助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确定接返方案,确保各环节衔接有序、畅通安全、迅速有力。

  为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流出,民政厅将全力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拐骗操纵新疆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综治、公安等部门协作,坚持定期回访制度,进一步落实内地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坚持“一家一情、一孩一策”的方式方法,从源头上堵住未成年人外流通道。

  同时,注重提高社会管理能力,规划建设一批与救助保护相适应的社会福利设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全面服务,形成集“收、养、管、教、送”于一体的救助保护模式。开展思想文化教育、法制教育、行为矫正和心理疏导,为受助未成年人进行人生规划,对无家可归、有家难归和年龄偏大的未成年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使其获得谋生技能,为回归社会、独立生活做好准备。 (亚心网 记者 张冬梅)

(责任编辑:UN015)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