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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航空起诉民航中南局 称政府行政处罚不合法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5月10日14:22

  中广网北京5月10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观察》报道,中国民航史上第一例行政诉讼案在广州开庭,原告东星集团起诉民航中南管理局停飞决定不当,让民航界的官老大民航管理局第一次坐上了被告席。在超过三个小时的庭审上,2009年民航中南局要求东星航空停飞的明传电报是否具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成为了双方争议的核心问题。

  对此,原告东星集团代理律师认为,民航中南局要求东星航空停飞的具体操作程序值得商榷,在他看来停飞事关重大中南局应派人直接找到东星航空相关责任人进行交办而不宜使用明传电报。针对律师提出的问题,民航中南局代理人反驳说,要求东星航空停飞的决定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其法律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而且在勒令东星航空停飞的前一段时间就已经确认东星航空存在不少安全隐患问题,如超时飞行、身体有缺陷的飞行员驾机飞行等。再加上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边缘,问题的严重程度在西南地区乃至全国航空系统中都是绝无仅有的,所以民航中南局才会形成要求东星航空停飞的综合性判断。原告、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事件真相似乎很难剥开迷雾。

  中国民航史民告官第一案开庭结果悬而未决,小案件扯出民营航空尴尬生存状态,东星航空是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民营航空生死到底谁说了算,中国民航业的进化论今后会怎样上演?针对这些问题,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观察》特别对话蓝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起淮。

  主持人:我们看到在第一轮的庭审当中法庭并没有给出任何判决,您怎么来看这个结果。

  张起淮:法庭的判决应该是可以预料之中的。但是,不管判决怎样,只要经过了审理,双方能够有对簿公堂,特别是东星航空的代理律师和代理人都把话向整个的社会或者公众能够公布了,这就是一个能够使更多的民营航空得到舆论和广大公众支持的一个好的因素。至于最终的结果我觉得是不会出乎意料的,一定会支持政府的。

  主持人:您怎么看待案件当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也就是2009年,民航中南局要求东星航空停飞的明传电报是不是具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张起淮:可以肯定的说,这种做法没有按照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这种规定来进行实施,而且这种做法是完全听了地方政府对一家民营航空的一种看法或者是意见,而且这中间可能还掺杂了一些个人的恩怨。因此航空民航管理部门草率听取某一个地方政府的意见,对一家航空公司采取行政处罚行为是完全不合法的,而且完全是错误的,在程序上也存在着诸多的漏洞和问题。

  主持人:目前民航业的竞争非常激烈,曾经有一位国有航空公司的高管说过这样一句话,说这个时候搞民营航空根本就没戏,对于中国的民营航空公司来说,除了来自市场竞争的压力以外,他面临的还有哪些比较大的困难?

  张起淮:中国航空发展如此迅速而且民营资金这么丰富的情况下,为了航空业发展必须要发展民营航空了。但是民营航空在我们国家发展过程中,政策和政府支持的力度是脆弱的,是单薄的,不是持续的,所以很多地方在政策上存在着漏洞,民营航空举步维艰。而且一遇到一些风暴或者或者其他问题就有可能夭折。因此我们有很多航空公司曾经停飞过,有的航空公司已经进入破产。这些民营航空其实在中国的航空市场上和发展上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期我们要开放低空市场,有很多的通用航空和一些民营航空都在跃跃欲试。所以这种发展对于中国整个经济形势的发展,包括我们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包括民营航空继续持续的健康发展,是绝对不可少的,也不可能倒退的。对于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包括像东星公司这样的问题,政府应该怎么去制定相应的政策,给予一定的标准,不管是处罚还是处理,都应该依法行政。特别是怎么批准,怎么同意的,尤其是在安全方面、检查方面。东星航空公司一年之前是完全合格的,一年之后立刻找各种借口来停飞,我觉得这是完全错误的,这实际上给民营航空的发展在政策上泼了一盆凉水。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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