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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养人送孩子进福利院 5年后邵阳重新自查

来源:山西都市报-三晋都市报
2011年05月13日08:22

  如果“抢卖”婴儿属实,又让当地有关部门去调查,那岂不是让他们“自证其罪”吗?调查要公正,独立是前提。

   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邵阳计生部门强行将十余婴幼儿送入福利院”,湖南省邵阳市委、市政府及隆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报道中所提及的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见本报5月11日焦点版)

  不管是超生的孩子,还是非法收养的孩子,计生部门都不能将孩子“没收”,因为孩子是“人”,而不是“财物”。然而,隆回县计生部门竟然强行抱走村民的孩子,并当成弃儿送到福利院,然后更以“送养”的名义卖到国外……如此丧失人性之举,实在让人无法相信!

  在全国舆论的关注下,邵阳市和隆回县终于“高度重视”了,并成立了由市县纪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但这一进展丝毫都没有让我兴奋,因为早在5年前,邵阳市和隆回县就已经“高度重视”过了,但真相并没有浮出水面。

  据早前的报道,2006年3日10日,因得知多位被抢婴幼儿的家长打算到北京上访,时任邵阳市委书记盛茂林作出批示,要求隆回县调查处理。当晚,隆回县就成立了由县纪委等四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展开调查。但仅隔了一天,3月12日,联合调查组的报告就出炉了。调查组确认,确有12名婴幼儿被计生办工作人员抱走,但其中11名属于非法收养。“在非法收养人主动提出送社会福利院的情况下,全部移送邵阳市社会福利院抚养”——这样的结论显然与当事村民的说法大相径庭,而且对以“送养”之名行“贩婴”之实的事情避而未谈。

  5年前,邵阳市和隆回县就已经调查过了,怎么又让当地市县去调查呢?如果这次调查的结果与上次一样,当事村民以及公众肯定不能接受;如果调查结果不一样,就意味着市县联合调查组要“自抽嘴巴”,甚至要承担渎职乃至包庇的责任——他们会这样做吗?

  几年来,被抢走孩子的村民一直在上访,相信隆回县和邵阳市的计生、纪检、监察等部门都曾接到过举报,甚至也进行过“调查”,但显然都没有进行妥善处理。更重要的是,“邵氏弃儿”事件若被查实,那就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的事件,不仅计生部门的直接责任人要负法律责任,隆回县乃至邵阳市的有关领导也难辞其咎。如果“抢卖”婴儿属实,又让当地有关部门去调查,那岂不是让他们“自证其罪”吗?

  调查要公正,独立是前提。由于隆回县及邵阳市有关部门与“邵氏弃儿”或多或少都可能存在一定的关系,甚至市县有些部门本身就应该是被调查的对象,所以此案的调查理应由湖南省乃至更高级别的政府部门或司法部门来调查。奇怪的是:湖南省有关部门竟然都无动于衷——难道如此恶劣的事件还不值得“高度重视”吗?

(责任编辑:付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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