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3日讯 记者胡建辉卫生部今天就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添加剂有关问题召开新闻通气会,特别指出非食用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卫生部认为,各食品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行为,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是防范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有效手段。
卫生部表示,长期以来,一些单位混淆了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界限,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如孔雀石绿、苏丹红等)都称为添加剂,误将添加非食用物质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归结为滥用食品添加剂。
据悉,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卫生部已经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2010年至今,卫生部已制定公布了102项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制定了58项食品添加剂标准,完成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目前,除香品用香料和胶母糖基础剂外,80%以上食品添加剂品种已指定了相应的产品标准。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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