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土方等填海材料成本高于挖海砂成本
●官员称海砂主要供应大型项目,多数采砂属非法
●泉州海事官员表示,对盗砂抓太严了会有压力
本报记者范传贵
在福建省中部沿海,有一个形似仕女眉黛的渔岛,这就是莆田市湄洲岛。与这个风光秀丽的岛屿遥遥相对,一道弧形海岸像两只手掌一样微微张开。岛屿与海岸之间,一湾海水碧蓝澄澈,即为湄洲湾。
近年来,湄洲湾被规划为国家级大石化基地,一大批填海造地项目陆续上马。而在此背后,开采海砂产业正急剧膨胀。
开采海砂,由于会对海洋环境资源造成严重影响,早在上世纪末即由国家海洋局亲自受理其海域使用申请。然而,由于填海造地和建筑工程的巨大海砂需求,盗采海砂正以一种近乎“疯狂”的态势在各地上演。
5月9日至13日,《法制日报》记者赶赴湄洲湾沿岸,调查盗采海砂“疯狂”的背后成因。
湄洲湾海域采砂疯狂
5月9日,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诚平村村委会办公室,村干部林清(化名)从档案柜里取出一小叠材料,翻到第三页,指着一张照片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这就是我举报的成果。”
那是一张剪下来的泉州当地媒体在今年4月1日的报纸,林清指的是一篇题为《海巡艇追击非法采砂船》的图片报道。
尽管已见成效,但这显然并没有让林清感到满意。在一封写给峰尾镇政府的《关于拟对采砂船侵蚀我村海域资源行为予取证劝阻的请示》中,他这样写道:“近段时间来,外来采砂船在我村附近海域进行抽砂作业,日均抽砂万余方,该行为将严重影响水文环境,并改变湄洲湾特有的水动力及潮汐作用,给海上养殖渔民带来经济损失,并可能威胁到航道正常通行和采砂区下方海底输油管道的安全。”
在泉港区农林水局一名张姓副局长的办公室,记者得到了更加确切的信息。“村干部举报的地方叫白牛浅滩,整个泉港区海域就属这里的海砂资源最丰富,我们所抓获的3艘采砂船也在这块区域。这条浅滩下是一条非常重要的输油管道,而且整个湄洲湾密布着多条航道线和天然气、石油管道,非法盗砂的确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张副局长指着墙上的泉港区海洋功能规划图给记者分析。
“湄洲湾内盘屿、大竹岛南面、秀屿港北岸这些地方都存在着大量盗采海砂现象。”循着张副局长的指引和多名网友爆料,《法制日报》记者连日走访了泉州泉港、惠安、莆田秀屿等多地海域。在当地村民指引下,记者在这些地方均发现有采砂船出没。
重点项目成主要市场
海砂盗采产业缘何在近年急剧膨胀?
“市场需求。建筑市场,填海造地都需要大量海砂。”泉州市海洋渔业局执法支队支队长李福林总结说。
在莆田市,一座以妈祖文化为核心的水上都市“妈祖城”正如火如荼地建设,其最基础的一项工程就是填海造地7000余亩。5月11日傍晚6时许,《法制日报》记者来到“妈祖城”建设工地,10余艘运砂船正泊在岸边,机器轰鸣,数十米长的输送带将船上的海砂送向码头。据现场两名工人介绍,这些运砂船每艘能载1000多立方米海砂,每天有40艘船,而整个回填工程需要一千万立方米海砂以上。
当地多名海洋渔业、海事部门人士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整个湄洲湾区域,像这样需要大量使用海砂进行填海造地的工程有三四十个,而大部分工程“所需海砂量都在几百万、上千万立方米之巨”。
“既然有市场就会有人冒险。现在填海的材料,石头和土方成本都很高,而且挖山取石还涉及他人利益,挖海砂只要到海上运回来就行,成本要低很多。”泉州市海洋渔业局海监处一名工作人员说。
“现在全国比较正规的采运砂船数量有限,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就调用一大批不符合规定的船舶参与。”泉州海事局泉港区海事处副处长周文庆告诉记者。
除了采砂船不符合规定,更大的问题在于,所开采的海砂也大多数为非法盗采。“合法?哪有合法的砂?已经有好几年都没有审批采砂海域使用权证书了,至少在泉州海域的采砂基本上都属于非法的。”李福林直言。
莆田市海洋渔业局执法支队支队长黄玉枝也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目前莆田只审批了4个项目的用砂申请,而开工的项目有十余个。该支队今年以来抓获了7艘非法采砂船,这些船只的海砂都供应于几个大的工程项目。
“一些大项目,不管从哪里采来的砂都要,不管你合不合法。”泉港区农林水局张副局长认为,这在管理上有一定的缺陷。
张副局长坦言,这其中有很大的利益驱使成分,“1立方米海砂的行情价大约为12元,而其中采砂的成本在6至8元左右,每艘船大概要雇用9个人左右,再加上上百万元的购船成本,采砂船的利润被压得较低。大的工程项目不肯花成本,导致这些采砂船纷纷在近海抽砂”。
执法严了会有压力
据了解,打击盗采海砂仅在海面上就涉及海事、海洋渔业等多部门。由于相互之间各管一块,在打击盗砂上容易出现漏洞。
以海洋渔业局与海事局为例,在采访中,多名官员都告诉记者,一般各个部门抓到盗砂船后,都由各自进行处理,最多就是互相通报一下,但这样操作效果并不好。
“我们只能抓现行,如果那些船没有在采砂,而只是在运输或停泊,我们就没办法,只能由海事部门来查。”李福林说。
近年来,多部门联合执法打击盗砂被认为是最有效的办法,然而记者了解到,这样的执法一年最多也就几次,难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而这些监管部门的官员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更透露出了未能禁绝盗砂现象的深层原因。
“这些大工程,别说处罚他们,就是抓太严了,都会有压力。”泉州地区一名海事部门官员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泉州、莆田等地海事、海洋渔业执法部门的多名官员均向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
“一查就牵涉到地方政府的工程,不放开,上面又压下来这些工程几月几号要完成,难道为了这个(没有海域使用证)问题让工程停掉?这种压力常常有。”泉州地区一名海洋渔业部门官员向记者透露,对于这种压力的存在,他们的做法只能是“抓还是要抓,但是不要全部抓死”。
这名官员还表示,有一些地方政府由于大项目工期紧,对采砂直接持默许态度。
资源保护不敌建设需求
“合法的采砂至少要取得3本证,即探矿证、采矿证和海域使用证。前两者归国土部门管,海域使用证由海洋局管。1999年国家海洋局就出台《海砂开采使用海域论证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规定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程序极为复杂,须经论证、环评等程序,并最终由国家海洋局审批,这样很少有人能办得下来。”泉州市海洋渔业局海监处一名工作人员说。
国家收紧采砂海域使用证的审批,是出于环境、资源保护的需要。然而,客观的效果却并不如愿。“以前办证的时候,一年要交十几万元的使用费,现在不让办海域使用证,大家都去盗采,这些资源反而成免费的了。”泉州市海洋渔业局一名执法官员称。
李福林认为,对海砂开采应该疏堵结合,规划出一块地方,经过科学论证,不会严重影响环境的,拿出来采砂。
据了解,为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用砂矛盾,福建省政府在2009年6月曾颁布《福建省海域采砂临时用海管理办法》,规定用海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在经过环评、论证后可在设区市一级政府申请用海。
然而,尽管条件放宽,通过审批的采砂项目也寥寥无几。“主要是这些项目在设计规划的时候往往都没有把砂源从哪里来、有没有那么多砂考虑好,等到要用砂的时候才去考虑采砂,而这个时候办手续就得三四个月。”黄玉枝说。
“海砂是比较便宜,但是大家都往海里面走,哪来那么多砂源?这是工程设计和统筹协调的问题。如果都设计成填海造地,有没有足够的砂源?”泉港区农林水局张副局长说。
图为福建省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查获的非法采砂船只。
(资料图片)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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