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福州9月10日(记者陈定川)福建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实行采砂台账制度和河砂准运单制度,对无证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一律按处罚上限从严处理。
福建是出河砂大省,年出口2000—3000万吨,由于近年来砂需求量呈逐年增加势头,供求矛盾日突出,加之闽江砂优质、价高、利润大,超采、非法滥采现象屡禁不止,河砂资源日益减少。而且近两年采砂船的装备越来越先进,采砂船铁臂所到之处,河床留下的就是一个大陷坑,河道被破坏并影响岸边地基下陷。
福建省的这个《通知》要求,要通过成立公司或其他组织形式,规范有序地开展河砂经营活动。同时,要建立采砂台账制度,实行河砂准运单制度,采砂业主应“日填月报”采砂生产作业统计报表,经许可的采砂船舶、还必须装定位测量和在线监、测设备,否则不得开展采砂作业;运砂的船舶、车辆,都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河砂准运单,未持准运单的,采砂业主不得为其装载河砂。
福建省明确提出,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持有采砂许可证但不按规定采砂的,一律按处罚上限从严处理,并取消其三年内参加河砂资源招拍挂的投标资格。对无证采砂者,除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采砂机具外,按处罚上限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非法采砂船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从2011年开始,福建省区划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将鼓励引导使用人工砂,逐步提高人工砂使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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