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天津5月16日消息(记者丁晓兵 通讯员张树站)北京铁路局自2011年6月1日起实行动车购票、乘车实名制。乘坐动车组列车(包括“C”、“D”、“G”字头车次的列车)的旅客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购买车票并进站、乘车,免费儿童和持儿童票的儿童除外。此外,实名制车票办理退票、中转换乘及购买站台票的规定也有相应变化,提醒旅客出行前注意查询了解相关情况。
据介绍,实行动车购票、乘车实名制后,购票人可以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购买车票,也可以持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替乘车人代购车票。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同一乘车日期同一车次同一乘车站只能购买一张实名制车票。
为他人代购车票且不能出示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时,应当凭购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乘车人的有效身份信息办理乘车人的临时身份证明。
须凭证购买的减价优惠票,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同时,还应出示符合规定的减价优惠凭证,经核实后,方可购票、乘车。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23种。1.5m以上16岁以下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还包括学生证。
但是电话订票仅受理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而车站自助售票机、火车票代售点仅受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购票和取票。
实行动车购票、乘车实名制后,旅客进站乘车也要持车票和与票面所载身份信息相符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才能进站乘车。旅客进站乘车时,铁路客运和公安人员会对旅客所持车票和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查验。票证人不一致或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旅客,将不得进站乘车。
作者:丁晓兵 张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