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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明令名人故居不得拆除、开发污染项目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5月17日13:59

  中新网昆明5月17日电 (记者 蒋晨)记者17日从昆明市政府获悉,该市将出台《昆明市名人故(旧)居保护暂行办法》,其中将明确指出:“名人故(旧)居不得拆除”、“不得开发污染项目”、“昆明市将出台名人故(旧)居保护名录”、“保护名人故(旧)居有功可获免费使用奖励”等。

  日前,昆明市对《昆明市名人故(旧)居保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了听证会。意见稿中规定,经过认定的名人故(旧)居,应当由市级文物部门纳入昆明市名人故(旧)居保护名录并挂牌公布。凡被公布为昆明市名人故(旧)居保护单位的建筑,不得拆除。具备建设条件的名人故(旧)居,鼓励建设作为博物馆、展览馆、陈列馆等供市民参观。不具备建设博物馆条件的,可作为参观游览场所或者相关文化(创意)产业的经营活动场所,但应开辟一定区域用于展览、展示名人故(旧)居的历史文化,不得开发可能影响名人故(旧)居安全和污染名人故(旧)居的经营项目。

  此外,意见稿中指出,对破坏、拆除名人故(旧)居,擅自迁移、维修的,擅自在名人故(旧)居内搭建临时建筑和设施,在名人故(旧)居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或者擅自安装外部设施,擅自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开展建设工程,在名人故(旧)居建筑上进行涂抹、刻画等6种情形将给予处罚。

  名人故居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也勾起了不少老昆明人心中的回忆。记者走访了昆明部分已经挂牌的名人故居,发现这些故居有的置身于荒草废墟之中,有的被拆得七零八落,有的已经变身为餐馆。“名人旧居很多用于餐饮服务行业,有的在还没有认定就被拆了,还有的被修复后变成了豪宅,根本看不出来是名人故(旧)。”市民李先生说。

  昆明市博物馆馆长田健告诉记者,昆明作为护国首义、辛亥革命重要的省份,作为抗战大后方,形成了众多的名人旧居。但对旧居的保护使用不太理想,很多用于餐饮。“征求意见稿中,从原则上作出了规定,老房子的开发,不得开发可能影响名人故(旧)居安全和污染名人故(旧)居的经营项目,做餐饮当然要考虑是否有消防方面的问题,还要考虑是否造成油烟、泔水污染等问题。”田健表示。

  据了解,昆明名人旧居共有32项,其中国有产权26项,非国有产权6项。目前,老房子,有的用作民居(宿舍)、办公场所,有的用作纪念馆、展览馆,有的则被用于餐饮接待。32项中,保护状况良好的有23项,正在修缮的有3项,4项处于保存一般、2项保存较差。此外,新发现尚待考证和确认的名人旧居还有30项。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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