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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聪要求撤销控罪 坚称所持龚如心遗嘱非伪造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5月18日09:27
资料图:陈振聪。香港星岛日报
资料图:陈振聪。香港星岛日报

 

资料图:陈振聪与龚如心合影
资料图:陈振聪与龚如心合影


  中新网5月18日电 综合香港媒体消息,在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产案,先后在原讼庭及上诉庭败诉的商人陈振聪,向香港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和警务处处长曾伟雄发公开信,指自己处于被捕疑犯状态已469天,质疑要他背负这个罪名多久。他强调自己手持的2006年遗嘱并非伪造,要求撤销控罪。

  香港大公报指出,该公开信另交副本予行政长官曾荫权、申诉专员和香港各大传媒。公开信的标题,是龚如心弟弟、华懋集团主席龚仁心两次胜诉后的名句再加问号“天地有正气?”公开信有五大疑问,“469天了”出现共五次。

  香港中通社报道,陈振聪在信中提及,自己于去年被捕至今,已经超过400多天,抱怨被坐视不理,令自己长期处于被捕疑犯的状态,质疑究竟要他背负这个罪名多久。

  他坚持手持的龚如心2006年遗嘱绝非伪造,要求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和警务处处长曾伟雄跟进,撤销其控罪。

  香港上诉庭4月否决陈振聪就龚如心遗产案上诉至终审法院的申请,他于5月初再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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