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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假离婚现象增多 百对离异夫妻有8对是假离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5月25日18:04

  24日,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截至当日下午5时,天津市一天内选择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新人共286对,离婚的夫妻则有128对。昨日记者从河东区民政部门了解到,如今“假离婚”现象已占离婚案件的8.3%,也就是说,100对离婚夫妇中,超过8对是假离婚。针对日益增长的离婚率,逐年上升的假离婚现象,民政部门一线登记员建议在离婚程序上设置“缓冲期”,以挽救更多即将破裂的婚姻,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假离婚的发生。

  现场:半小时3对夫妻离婚

  查验夫妻双方身份证、房屋证明,确定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昨日上午11时,河东区行政许可办事大厅3楼,记者在现场看到,半小时里,离婚登记员为3对离婚的夫妻办理了手续。工作人员介绍,河东区民政局承担着全区75万人口的婚姻登记,2003年10月1日实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至今,由于结婚不再需要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程序简化,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债务、子女等事项达成协议,10分钟左右就能办理完离婚手续。

  河东区登记离婚数字显示,自2004年起,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人数由此前的每月30多对猛增到120对左右,并逐年增长,如今,河东区每月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人数已近200对。数据显示,自2011年元旦至24日上午11时,河东区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人数已达957对。

  分析:常见4种形式假离婚

  河东区民政局婚姻科工作人员介绍,近几年,假离婚现象呈逐年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河东区的假离婚现象已占离婚案件的8.3%。据介绍,假离婚多利用相关政策的不严谨,最常见的有4种形式,或为了出国办绿卡,或为了躲避经济债务,或为享受国家现行的低保政策,甚至为了以较低首付购买到房屋,许多人违心地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协议。

  工作人员曾经接触到这样的案例,一对夫妻为了让他们的孩子到美国上学,两人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女方与有合法身份的美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到美国取得美国合法公民绿卡后,把孩子带到美国上学,再与美国人办理离婚,与前夫复婚。以前,有夫妇为了躲避债务,夫妻到婚姻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离婚中把全部财产全给女方,造成了债主无法追回债务的事实。“拿骗取低保来说吧,原本按照一家三口的收入标准不够享用低保的,夫妻办理协议离婚后,将子女交给夫妻中收入较低的一方抚养,这样就能得到低保,导致不少夫妻采用假离婚的方式。”工作人员说,二套房首付提高的政策更让部分准备购买第二套房子的新人想出了假离婚的下策。

  建议:设“离婚缓冲期”

  在记者在离婚登记现场采访了3对离婚的夫妻,有2对认为离婚是个人的事,无需民政部门干预。同时,3对离婚的夫妻都建议,对80后等年轻人闪婚闪离的现象,民政部门有必要在协议离婚时设立调节机构,挽救更多的婚姻。

  作为河东区民政局婚姻科离婚登记一线工作了20几年的登记员姚庆生说,在离婚登记工作中,对离婚的劝导只是一种道义上的行为,没有什么依据,对假离婚进行调查不是婚姻登记机关和登记员权限,也不是他们力所能及的。“以前我们试过在协议离婚时调节,可两人在现场就吵起来了,后面排队等着离婚的人很不满意,更别说去详细地调查核实是否是假离婚了。”姚庆生觉得,离婚率的增高、假离婚现象的上升是一种社会现象,需要整个社会的配合协作来规范。

  “建议相关部门在婚姻登记程序上设置"缓冲期",这会让一时情绪冲动的当事人有一个冷静思考时间,降低轻率离婚与假离婚的几率。”姚庆生认为,在购房、还债、低保享用等可能与假离婚相关的政策中,也可设立缓冲期,在若干年限内,夫妻双方的离婚对相关政策的享有不起作用,也许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假离婚的发生。(记者 于春沣)

  作者:于春沣 (来源:北方网)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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