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耘韬走出看守所 |
据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信息时报
广东廉江一副局长执行政府指令违规发证获罪,经女儿“微博救父”之后广受关注。
何耘韬曾任湛江廉江市国土局副局长。2005年因执行政府指令,在一块土地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办证的意见。今年4月15日,廉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记者获悉,湛江中院日前二审裁定此案事实不清,发回重审。何耘韬也获准取保候审12个月。何耘韬妻子说,他们一家人期盼早日得到公正的结果。
这一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尤其是公务员系统热议。
副局长按上级要求办事被抓
据廉江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4月6日,廉江市金都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竞买竞得两处房地产受让权,准备在该地块兴建国家住宅示范小区金都名园。由于这属廉江招商引资项目,当年廉江市委、市政府对金都公司作出承诺,同意减免该企业的建设及部分土地出让金。为了保证其尽快开工,廉江市清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土地交易所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测算表》上,签批“暂收40%土地出让金,办证”的意见。2005年7月9日,时任廉江市国土局地籍股股长罗煊光在其审批表上签字同意拟予注册登记。随后,时任廉江市国土局副局长的何耘韬出具“初审合法,结果正确,同意报批登记发证”的意见。
项目如愿顺利上马,但欠缴该地块的60%国有土地出让金110余万元。2009年1月,检察机关因此事对何耘韬和罗煊光进行立案侦查。之后,廉江市国土局通过民事诉讼,全部追缴了金都公司所欠的土地出让金110多万和滞纳金。2011年4月13日下午,何耘韬被逮捕。
何耘韬坚持自己无罪。他一直强调自己只是在执行政府决定,并非个人行为,理应无罪。4月15日,廉江市人民法院针对何耘韬和罗煊光涉嫌职务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何耘韬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罗煊光的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判其犯滥用职权罪,但免于刑罚。
5月25日,湛江中院对此案二审开庭。法官当庭宣判,因事实不清,湛江市中院裁定此案发回重审,何耘韬也被获准取保候审12个月。
专家说法:决策者也应被问责
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主任何兵教授认为,本案中何耘韬并没有玩忽职守。上级有命令权和指挥权,下级应该遵守上级作出的决定,但是如果上级的命令明显违法,那么下级可以提出意见,不执行决定;如果执行决定出现问题,应该实行问责制,追究领导责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曾就这方面问题做过很多调研。他认为,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在遇到上级的错误决定时,应该提出质疑和反驳意见。在这个过程中,公务员要避免犯错最关键的是个人要有判断力,现在很多公务员都缺乏判断力,只听领导讲,而不是根据法律、政策和条例来作出决定,这些现象需要引起警惕。
竹教授认为,出现这种情况最根本的原因是,很多地方都没有监督,没有惩处。他认为,如果出了问题,决策者也应该问责。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思鲁认为,司法机关既然已经对何耘韬案立案调查,就应该启动司法调查,调查强力推动并作出明显违法决定或者命令的决策者和领导是否存在特殊利益交换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策者和执行者在一定意义上是共犯,司法部门如果搞选择性执法,将难以服众。
何耘韬:搁到现在,我宁愿被撤职也不签字
5月25日上午11点30分许,广东省廉江市看守所门口,19岁的何倩(化名)冲了过去,双手紧紧搂住刚从看守所大铁门走出来的爸爸何耘韬。记者见到了何耘韬。对话还没有开始,何耘韬就表达了自己的想法:“罪与非罪是法律说了算,而不是自己和当权的部门说了算。”他说,尽管现在被取保候审暂时出来,但担心随时会被抓回去。“有些领导已经在帮忙了,你们记者也给我留点空间,毕竟我还要在这里生活下去。”
对话过程中,何耘韬多次哽咽,但他始终认为自己是在抗争无效的情况下被迫签字的,一切行为都是在执行政府决定为前提的。
签字:意识到有问题,至少坚决地拒绝了两次
记者(以下简称记):当时签字时有没有意识到后来会出现问题?
何耘韬(以下简称何):意识到有问题,前面至少坚决地拒绝了两次。在土地登记证审批表上,我只签了自己的名字和日期。
记:有没有想到今天这个后果?
何:当时完全没有想到。廉江这些年经济不是很景气。领导提出,既要守规矩,又要敢于踩红线。签字时,自己潜意识有领导这种思想作为指导。具体这件事,“暂收40%土地出让金,办证”,暂收这个词是领导创作出来的一个新名字,因为这样收不符合国务院的规定,领导使用暂收这个词就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一旦上级追究,就可以说不是不收,而是暂收。
记:被纪委和检察院找去谈话时是怎么想的?
何:开始很惊讶,惊讶之后也很淡定。如果是我签字的,我不会否认。之所以淡定,是因为虽然是我签字的,但不是我个人擅做主张的。
被捕:“认罪就可以回去,不认罪就回不去”
记:你是先被起诉,后被逮捕的?
何:这个案子有点戏剧性。4月14日下午,廉江法院的人叫我过去一下。一到法院,庭长就说认罪了就可以回去,不认罪就回不去了。我当时就回答他们,罪与非罪是原则性问题,不是你我说了算的。4月15日上午,还不到9点,几个法官就到看守所问我知道怕了没有,认罪了没有,现在还来得及,还说我何苦呢,我这种身份的人,认罪了就可以回去了。当时我就回答,法院判多久我就坐多久,但我问心无愧,我不会委曲求全。然后,几个法官就开始劝说,说我自私,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家人和孩子想一想。我的好友亲戚都被派来当说客。曾经有一天,我一整天接的电话都是劝我认罪的。
记:有没有想过妥协?
何:没有!在这点上我很坚决。我不认罪,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家人。如果我认了,死都死得不安。我也跟劝我的领导说,不要劝了,无论怎么判,我都会坐到底。
记:这件事毕竟给你家人和女儿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你觉得应该吸取哪些教训?
何:我的教训有点消极。其实,脱下军装回到地方,也曾想为家乡建设出一份力。但经历了这件事,我在以后的办事过程中会慎之又慎,这是我的心里话。
心愿:希望事情尽快了结,还我平静生活
记:出来后,你有什么想法?
何:毕竟还是取保候审,希望事情尽快了结,可以还我平静的生活,给我提供工作环境。这是最简单的想法。但我也担心被报复,被人穿小鞋。
记:现在回过头来,你怎么反思这个事件?
何:错的话,在于自己没有能够顶到底,是迫于压力无奈签字。如果一味顶到底,也许没有这个事。如果搁到现在,我宁愿被撤职,也不会签这个字,谁不怕坐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