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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上调建筑垃圾处理费 将建5座建筑垃圾厂

来源:北京日报
2011年05月28日04:12

  本报记者 刘昊

  运输费每吨16元,处置费每吨1.5元,这两项分别执行了十余年和二十余年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理费用今年将启动调整,同时建筑垃圾运输还将有“路条”,联单管理,明年内本市将实现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的规范。

  乱倒建筑垃圾市民最不满

  近日公布的本市一季度“干净指数”中,无论城区还是郊区居民,都把建筑垃圾、渣土清运遗撒扬尘、乱倒乱卸这种既破坏市容环境,又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列为最不满意的一项。

  目前,本市每年产生建筑垃圾约3500万吨,其中,城区产生1000万吨,农村重点村改造产生2500万吨。

  市市政市容委今年联合多部门,出台意见,加强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筑垃圾运输,提高资源化处理能力。

  处理费预计提至两位数

  建筑垃圾的处理费用包括运输费和处置费。运输费目前执行的收费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每吨16元;处置费又称为消纳场管理费,标准是1988年制定的,为每吨1.5元。

  据市市政市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的这个价格远远低于其他省市。上海、昆明、深圳等城市的建筑垃圾处置费平均达到每吨30元。

  建设单位支付给运输车队的费用太低,运输车队为赚到钱,就会乱倒乱卸;而如果支付给处置厂的费用太低,又无法维持正常运行。

  市市政市容委将仔细核算成本,在今年启动建筑垃圾处理费用调整程序,上调费用,既防止运输企业低价中标,又确保处置厂正常运转。虽然目前具体上涨幅度并未确定,但预计将会参照其他省市,其中垃圾处置费用将从目前的每吨1.5元上涨到两位数。

  建筑垃圾的处理费用将依据“谁产生谁承担”的原则,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筑垃圾凭“路条”运输

  本市还将建立联单管理制度,实现对运输的全程跟踪。

  运输者将持有一张四联“路条”,由建筑单位、运输者、处理厂、主管部门共同填写。建筑垃圾运出工地前,施工单位需在路条第一联填写运输量、运输路径、处置厂等,由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运输单位;运输单位在第二联签字确认并随车携带;抵达处置厂后,由处置厂在第三联核实确认联单记载。此后,“路条”将被交给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在审核前三联确认无误后,在第四联签字确认备案,无“路条”上路、与“路条”不符或联单不齐都将受处罚。

  市市政市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运输管理制度目前正在制定实施方案,预计明年年内正式实施,将有效遏制建筑垃圾乱倒乱卸的现象。

  建筑垃圾厂需距住宅1公里

  明年年底前,朝阳、海淀、大兴、昌平将各建成一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年处理能力总计将达400万吨;2015年,将再建成5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年处理能力达800万吨,届时,80%的建筑垃圾将再生循环利用。

  目前,建筑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标准正在制定中,预计很快出台。据市市政市容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建筑垃圾处理厂设置将有严格的环保标准。例如建筑垃圾处理厂应距离机关、学校和居民住宅1公里以上为宜;破碎生产设施、细骨料堆场、轻飘物堆场需全封闭作业,并喷淋降尘;严控噪音污染等。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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