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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村民200余亩林地被村委会强行转租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5月29日08:42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5月24号,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了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金坝街道办事处三合村后上村民组的200多亩山林,在没有履行合法程序的情况下被当地村委会转租给他人的消息。节目播出后引起关注,安徽宣城市宣州区林业局回应违规转租林地一事,称办证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行为。

  2002年,宣州区三合村后上村民组村民郑世高等27户村民所有的面积222.8亩的林地在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被当地村委会出租给外地商人黄财旺,2005年黄财旺又将222.8亩林地中的127亩转租给当时三合村村委会副主任彭立刚。并且彭立刚已获得由宣城市宣州区林业局颁发的243号林权证。

  村民郑世高:2002年,把95亩山场栽上栗树,还有一块场地127亩一直荒废到2005年。

  节目播出后,5月25号。记者再次来到宣城市宣州区林业局。终于见到了法制科孙光云科长,他告诉记者,情况并不像村民们所说的那样,租给外地商人黄财旺的那222.8亩林地是属于三合村村委会所有。

  孙光云:原始的凭证在我这里,所有权是村里。处理权处分权在村里。

  记者:完全属于三合村?

  孙光云:对。

  记者: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

  孙光云:就是林权证可以证明,1982年核发的。

  随后,孙光云拿出了当时三合村村委会与黄财旺签订的承包合同,以及当时村委会开会讨论此事的会议记录。

  记者在这份2002年4月17号的会议记录上看到,当天的会议共有9项内容,涉及到当时村里的换届选举、计划生育、水利建设等问题,而山场承包只是作为其中的一个讨论内容。整个会议记录中也只有参会人员的签到签名,并没有对外出租山场的同意签名。也就是说:这份会议记录,只能证明村民们参加了此次会议,并不能说明他们已经同意将山场对外出租。

  对此,孙光云给予了证实:

  孙光云:目前我们看到02年林权证公示的材料我们没有看到。

  对于在没有履行合法程序的情况下林场被当地村委会转租给他人,孙光云做出了这样的解释:

  孙光云:当时的情况,说老实话,承包的程序,办证的手续,要求确确实实没现在严格,因为当时大家对这个没意见,就过了。

  村民郑世高对于孙光云的解释表示不能接受,他认为如果当时的办证手续不严格就不应该给承租人黄财旺以及彭立刚发放林权证。并且他们获得林权证时也没有在当地进行公示。

  宣城市林业局已经从村里调走了相关资料,现在问题的焦点集中在了02年转租的程序上。孙光云说,由于当时条件有限,并没有向现在这样留下公示的影像资料,无法确定当时是否进行公示。如果确定当时没有进行公示,那么按照林权证的办理程序,黄财旺等人取得的林权证是不合法的。所办理的林权证也将被收回。

  孙光云:我没有办法证明当时是否公告,如果能证明当时确实没有公告,那么这个发证程序就有问题,依法就应该撤销。彭立刚的林权证也应该撤销,因为彭立刚的林权证是建立在黄财旺的林权证基础上,否则他无权转包。

  而就在今天上午,宣城市宣州区林业局打来电话表示,林权证的核发和注销都要经过上级领导部门的审核,目前,他们正抓紧寻找最有利的证据,也就是02年转租的公示,争取尽快给村民一个说法。

  孙光云:即使林权证注销也好,我们还要报区政府,作为林业主管部门我们只有报的职责,没有权利注销。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现在我们正在处理,我们正在审查,这个结果暂时不好说,如果确实违法,我们肯定会纠正。(安徽台记者张建亚 黄昆)

  作者:安徽台张建亚 黄昆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U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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