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宋某、朱某是来自安徽的一对夫妻,两人原本做养殖生意,后发现收购、贩卖病死猪肉有利可图,便开始做起了贩卖病死猪肉生意。 昨天上午,苏州市首起危害食品安全案在苏州虎丘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查,2010年7、8月至2011年1月期间,宋某、朱某夫妻二人在苏州市虎丘区浒墅关镇花泾村设立非法屠宰场,低价收购未经检疫的病猪及死因不明的生猪,经丈夫朱某非法屠宰加工后予以销售。据宋某、朱某交代,其生产的猪肉多以3至4元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一些食品商户。
2011年1月18日下午,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会同苏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苏州市商务局等单位,在宋某、朱某经营的浒墅关镇花泾村非法屠宰场当场查获各类猪肉、内脏等共计396.4公斤,并追回了宋某、朱某已售出的部分猪肉、猪皮及喉管。经苏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江苏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鉴定,上述查获的未经检疫的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产品系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并从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奇异变形杆菌,消费者食用后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法院一审认定两人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被告宋某、朱某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一年二个月。
(姚建明 程英卫 彭昊)
作者:姚建明 程英卫 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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