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5月31日电(任丽娜)为加强山西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业务印章使用,山西省环保厅31日对外宣称,决定率先全国实行统一标准的机动车环保检验业务印章,标准印章从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
据介绍,山西11市环保局机动车环保检验专用章和检验机构报告单使用检验专用章全省实行统一标准,由省厅统一设计制作。各市环保局和环保检验机构应严格按规范要求使用印章,严禁私自刻制。
山西省环保厅要求,各市环保局和环保检验机构要完善环保检验业务印章管理制度,规范使用机动车环保检验业务印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副本由市环保局统一加盖市环保局检验专用章,机动车检验报告单由各环保检验机构加盖检验机构环保检验专用章。
山西省环保厅强调,规范山西省机动车环保检验业务印章管理是推进山西省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