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国土局周文彬“微博自首”,举报自己行贿局长等,终于在一个多月后有了后话:“微博自首”案主要负责人表示,调查结果很快就会公布,但何时公布“由上级领导定夺”。
既然调查已经结束,就应该尽快公之于众,何必要“欲语还休”呢?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微博自首”不仅是一起个案,还是一次公共事件。调查过程如何我们可以暂时不问,而调查结果的公开是一个自然而然的结果,既不需要保密,更不必“由领导定夺”。但明明顺理成章的问题非要搞得如此神秘和复杂,这就不能不让人担心:“由上级领导定夺”的调查结果公开会不会掺了水分?被举报者至今仍然在履行局长权力,似乎更印证人们的担心。
究其本质而言,“微博自首”可以视为是内部人监督或者“熟人监督”。此类监督多带有一定的狭隘性,甚至夹杂了诸多个体宣泄私愤的情绪色彩,还有可能是诬陷造谣。对于这样的姿态另类的监督举报,更需要公开调查并公开调查结果。
对权力的监督,一则来自于制度和党纪国法,二则来自于公共监督。事实证明,在很多地方,麻木不仁的小团体生态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从这个意义上说,为了防止内部权力蜕化到“同流合污”的境地,个人色彩的“熟人监督”其实也充当着“鲶鱼”的角色。因此,“微博自首”必须要有一个公开透明的真相出口,这对于扩展“熟人监督”具有现实的意义和价值。
(山东 陈一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