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一女嫌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其他在押人员殴打致死。记者昨日获悉,看守所一名带班民警被检察机关逮捕,另两名民警取保候审。
此案为检察院自侦案件
昨日下午,记者在渭南市检察院了解到,女警指使在押人员打死嫌犯一案发生后,渭南市、临渭区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一名工作人员说,目前此案正按程序侦办。5月26日,渭南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带班民警刘朝晖逮捕,因其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员罪。
“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一般为"批准逮捕",由于此案是检察院自侦案件,所以是"决定逮捕"”,这名工作人员说。
此案的关键人女警王银巧同样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员罪,此前被刑事拘留。由于其在两家医院检查后均证明已怀孕而按规定未执行羁押取保候审。看守所副所长李友良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刑事拘留后也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分局主管副局长被停职
除了追究涉案民警刑责,有关人员也受到了政纪处理。记者在渭南市公安局出示的一份《关于临渭区看守所发生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重大责任事故的情况通报》中看到,事发后,渭南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市局纪委书记姜景科牵头,纪检、督察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相关领导和责任民警进行调查。目前,已对临渭分局主管监管工作的副局长王辉予以停职;对看守所所长王劲和副所长曹树让、李友良予以免职。
为了确保监所安全,公安临渭分局已从其他部门选调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的同志暂时主持看守所工作,全力做好看守所民警和在押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此外,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正对参与帮忙“管教”女嫌犯的几名在押人员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公安临渭分局在临渭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协助指导下,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渭南市公安局也在全市监管场所展开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顿活动,围绕队伍管理、监所管理、打击牢头狱霸等十八项重点工作进行排查整顿,提升规范化执法工作水平,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涉案女警被质疑无执法资格
昨日,有媒体曝出女警王银巧不是干部身份,没有执法资格,引起各方关注。
据相关部门称,现年28岁的王银巧于2010年由部队转业,到看守所工作时“不具备公务员、干部身份,按理说没有执法资格”。临渭区看守所这样的人员还有18名。由于监管任务繁重,警力不足,这些人也都在收押、巡视监控、管教的执法岗位工作。
记者就此采访渭南市公安局,宣传处负责人称关于此事的媒体接待全部在公安临渭分局,让记者到分局去采访。在公安临渭分局,工作人员称此为“以工代干”,在全局上下非常普遍,“这是体制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