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3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澳门特区政府于2008年开始连续3年向市民派钱。2008年,每名澳门永久居民获派5000元(澳门元,下同),非永久居民亦获派3000元;2009年派钱金额有所上调,永久居民获派6000元,非永久居民则获派3600元;去年,永久居民获派4000元,非永久居民获派2400元。
而有鉴于澳门今年下半年的通胀率将迫近5%,澳门行政长官崔世安4月又宣布动用17亿元,于今年下半年再向每名永久性居民发放3000元,每名非永久性居民亦可获发1800元。
有关派钱的方法,澳门政府3次派钱均采取邮寄支票的方式,将划线支票寄到市民的登记住址。就特殊情况,政府部门则会个别处理。
新加坡政府今年已是第三次向国民派钱,每人获派发800新加坡元(约5000元港币)。政府要求市民先透过互联网或银行柜员机申请,然后转帐款项到申请人的银行户口。
另外,台湾地区也于2008年向每名市民派发3600百元新台币(约1000元港币)的消费券,有关部门会先向市民寄出通知书,市民只需带同通知书、身份证明文件和印章,就可以到指定地点领取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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