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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嫌疑人抢劫杀害女法警潜逃15年 受审相互抵赖

来源:亚心网 作者:李昀霞
2011年06月09日02:11
  亚心网讯 (记者 李昀霞 通讯员 姜雯雯) “预谋抢劫杀人是你先提出的!”“不对,是你提出的!点也是你去踩的!”8日上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单新琪和汪江龙两名凶犯并排站在法庭上,他俩各执一词,相互抵赖。

  这是一起发生在16年前乌市头屯河区的抢劫杀人案件。单新琪和汪江龙是陕西老乡。单在战友家认识了汪,俩人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1994年,两人一同来到乌市,单在一家歌舞厅打工,汪在歌舞厅对面的饭馆打工,俩人一下班就在一起谈如何能挣到钱。

  后来,他俩盯上了单打工的那家歌舞厅老板李某,俩人决定抢劫李某。1995年2月13日21时许,单和汪来到李某家,将他28岁的妻子及3岁的儿子杀死,抢劫4000余元现金后各自潜逃。李的妻子小唐生前是乌市头屯河区法院干警。

  新疆财经大学40名大学生旁听了庭审。受害人小唐的母亲身材瘦小、年约70岁,她在开庭前被亲属搀扶着走进法庭。唐母头顶的头发几乎掉光了,老人坐在旁听席第一排座位上,在长达3小时的庭审中,她一直脸朝墙壁哭泣。庭审结束时,唐母终于控制不住情绪嚎啕大哭,嘴里不停地喊着:“还我女儿,还我女儿!”

  单新琪今年45岁,他曾当过兵,上老山前线打过仗。回到地方后,他于1990年因交通肇事罪被渭南市法院判3缓4。1994年他在陕西省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工作时,又伙同他人伪造出售假门票,他的同伙被判刑,而他则逃到新疆,投奔姨妈。1995年,单新琪伙同汪江龙杀人抢劫后,单新琪只身逃亡海口市,结婚生子。落网前,单新琪担任海南省电视台后勤服务中心琼海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7月23日,单被新疆警方通过网上追逃抓获归案。

  汪江龙今年40岁。他伙同单新琪抢劫杀人后潜回陕西老家,一直靠打工为生。

  昨天,在法庭上,单的律师当庭出示了海南省电视台后勤服务中心向法庭出具的证明:单新琪在海南省电视台后勤服务中心琼海分公司担任总经理期间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特此证明。

  但检方认为,单新琪工作积极业绩突出与他的犯罪没有关联,建议法院不予采纳。

  检方说,小孩身上有13处刀伤,孩子母亲头上有刀伤、脖子上有勒痕,表明2名凶犯手段极其残忍。2人事先预谋、踩点,表明这是一起典型的图财害命案件。应予以严惩。

  案情回放:

  1995年2月13日21时许,单新琪和汪江龙两人带着事先准备好的匕首、手套,来到李某位于乌市八钢的家。“嫂子开门,我们给您和我哥拜年来了。”单、汪俩人就这样骗开了李家大门。

  进屋后,小唐忙着给俩人倒茶,单突然起身从背后勒住了小唐的脖子,小唐3岁的儿子见状大哭,汪上前掏出刀子一刀抹在孩子的脖子上,孩子当场就不出声了。小唐拼命挣扎最后还是被单勒死了。

  李某当晚12点回家,看见客厅灯亮着,妻子和儿子都倒在血泊里。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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