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宜宾6月13日电(刘曼云 串俊高 王 宇)以养殖公司作抵押,先后向银行和个人借贷,骗取受害人200万元后人间“蒸发”。近日,四川宜宾县公安局对以共同办厂为由骗取200万元现金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执行刑事拘留。
据介绍,经营着一家养殖公司的南溪县李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成都商人邓某。李某虚构其在南溪县与韩国人合资办有一饮料厂,向邓某借资200万元,并以自己的养殖公司作抵押,承诺4个月内归还。
4个月后,由于李某没有兑现偿还邓某的本息,邓某电话联系李某时,李某已停机。心急如焚的邓某从成都赶到宜宾寻找李某,才得知李某早已人间“蒸发”。
宜宾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并先后赴重庆、广东、云南等地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大量的调查走访证实,专案组民警初步查明,李某以自己的养殖公司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200万元后,又将养殖公司作为民间借贷200万元的抵押物,骗得邓某200万元后藏匿于广东阳江。
案侦民警充分运用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于6月10日将潜回老家的李某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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