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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旧楼加装电梯引争议 各界代表座谈会上辩论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06月14日02:06
装电梯后怎么保证安全等问题?要多少人同意才能加装?谁来出低层住户的补偿金?
  《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昨举行,争议仍不少

  新快报记者 于杨

  昨日,广州市法制办举行《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各界代表针对旧楼加装电梯中的用户利益平衡、资金来源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疾呼:不要让《试行办法》成为执行不了的“豆腐法”!

  争议1

  需几成用户同意?2/3还是100%?

  此前,广州市法制办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但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昨日的座谈会焦点再度集中在多少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有效的问题上,究竟是2/3还是100%。

  “如果一件事情想百分之百通过,将是一事无成。”广东工业大学退休教师许海珠认为,房改房住户买的公共面积是楼梯和走廊,并没有买滴水檐以外过道的部分,如果要建电梯,不是属于业主自己权限范围之内,那就不需要一定争得他们的同意。吕菊梅是暨南大学退休教师,她所住的宿舍楼加装电梯因为低层住户反对的声音而搁浅。她说,本来都是几十年的老同事、老街坊却闹得反目成仇,实在不应该。“要在共同共有的财产如楼梯空间加装电梯,必须征求全体群众的意见。如果仅仅按照2/3的意见就加装电梯,则违反了《物权法》的立法原则。”

  争议2

  补偿金谁出?能花纳税人的钱吗?

  在座谈会上,加装电梯必须给予低层住户经济补偿,这一观点几乎得到所有人的认可。但目前补偿标准有待细化,而补偿的资金究竟应该由谁来出,也引发了热议。

  韩志鹏认为,《试行办法》操作性不强。“我建议政府出一部分的资金,比如说30%的资金,这部分的资金是用于专门补偿低层的住户。厦门和宁波都拿出50%和70%资金来支持加装电梯,广州起码也可以替老百姓出个百分之二三十吧,资金也可用于补偿低层住户。”

  与会代表胡志峰则不认同韩志鹏的观点。“为什么要用国家的资产补偿私人呢?”他说,广州目前拥有需要加装电梯的旧楼5万幢,估计大部分都是当年作为房改房出售给机关干部、厂矿企业职工和教师、医生的那种楼。“当时单位是以很低的价格作为福利分房形式卖给个人的,今天这些中心城区的房子市值已超过百万元,这部分业主已经享受了相当丰厚的福利补贴,不应该在加装电梯问题上再伸手要补贴。”

  省委党校法学教授廖成忠认为,如果采用政府出资补偿,合法性将会受到质疑。“因为这是纳税人的钱,而加装电梯不是社会公共的问题,而是房子低层和高层的问题,我认为不应该让政府来补偿。”

  争议3

  《试行办法》怎样保证执行力?

  在座谈会上,不少来自低层住户的代表认为,加装电梯除了影响采光、通风之外,还难免对旧楼造成损害,有些还占用消防通道,带来安全隐患。对此有与会代表认为,这个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技术上来解决。

  据了解,有专家实地调查了建设新村内过百幢典型的旧楼,基本上在楼梯间的外墙就可加装观光式小型电梯,采用钢结构外贴透明有机玻璃,既简易实用又不会阻挡低层住户的光线。有的可在连接两幢楼的空中楼梯廊道中间加电梯。甚至在几幢楼之间建一个电梯亭,可以向多幢楼宇延伸,每隔三层楼做一条引梯,这样,由于是公众建筑,不存在影响楼上楼下的问题。

  “现在,有一些案例低层高层都统一意见了,但是没有人牵头,没有人去跑,所以当地的街道居委会一定要牵头,只有这样推进,我们这个法也才可以执行起来,而不是执行不了的"豆腐法"。”韩志鹏说。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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