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香港6月14日电 (记者曾繁娟)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14日公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将首长级和高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的薪酬上调7.24%,中层薪金级别和低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的薪酬上调6.16%。薪酬调整追溯至今年4月1日起生效。
政府将在7月8日举行的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会议上呈交薪酬调整建议,以待委员会批准。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表示,公务员薪酬的调整幅度与早前提出的薪酬调整方案相同,调整大致反映私营机构截至今年4月1日12个月内的加薪幅度,因此调整是“公平和合理的”。
作者:曾繁娟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UN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