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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有两家养猪场 老板拒搬居民叫苦不迭(图)

来源:重庆晚报
2011年06月15日06:03
江国兵以赔偿不满意为由拒不搬走
江国兵以赔偿不满意为由拒不搬走

就是这个猪场让居民们很受伤
就是这个猪场让居民们很受伤

  政府回应

  江氏兄弟拒不搬

  与无理要求有关

  昨下午,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调研员、负责江氏兄弟猪场所在地拆迁工作的张玉国介绍,猪场臭气、煤烟和猪叫声的确非常扰民,为此,他和相关人士不下10次找到江氏兄弟,要求他们遵守国家法规配合拆迁,均无功而返。

  张玉国提供的《长寿区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表明,江国兵的养猪场和住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却“拒绝拆除房屋和交出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严重阻挠了国家建设用地的正常秩序”。

  “除了我们,区国土局也去查处过两三次,还下发过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张玉国说,猪场拒不搬迁的原因,跟江氏兄弟提出的无理要求有关。比如,老大江国兵一家仅三口人,按规定仅能安置一套房,但他却提出必须得到两套安置房,后来又说要三套安置房,因为家庭协议写了岳父母归他赡养。

  张玉国说,他和其他工作人员为了让猪场搬迁伤透脑筋,也想尽了各种办法,但至今仍然没得结果。

  本周之内

  促成搬迁

  昨日,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黄金村(江氏兄弟属该村村民,养猪场位于该村10组)村支部书记汤敏介绍:村委会曾配合街道征迁办等部门作过多次调查,已敲定本周内促成养猪场搬出小区,若江氏兄弟仍拒迁,不排除街道和区国土局将他们告上法庭。

  不能为一己之利

  绑架公共利益

  莫言

  一个住着四五千人的小区内,两家养猪场的存在的确让居民们的生活痛苦不堪。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还是那个老话题———补偿。

  其实,如今的城市拆迁,商业行为占主体,拆迁者与被拆迁者必须按市场的原则,就拆迁补偿问题进行协商谈判解决。

  作为被拆迁者,在要求拆迁补偿时,必须合理合法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要对自己被拆迁房屋有一个客观准确认识,提出合理补偿标准,不能“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更不能为一己之利绑架和妨害公共利益,通过非正常手段达到自身目的。

  作为拆迁者,政府部门也必须意识到,出现钉子户的关键在于补偿问题,有时是补偿不够,有时是拆迁户要求补偿额度太高。无论是哪种情况,理想的处理方式是劝导、教育等柔性做法。如果还是不行,必须改走司法渠道。

  总之,政府拆迁也好,当事人维权也罢,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一边不能蛮干,一边也不要耍横。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黄艳春 记者 冉文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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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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