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记者 张淼淼)北京市7月1日起将执行2010年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新增866种可报销药品,84种使用量少、有质量安全隐患的药品被删除。
据介绍,2010年版的《药品目录》中共有2510种药品,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个部分。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均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1292个,中成药1218个(包括民族药47个);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22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3个。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0年版《药品目录》在保持参保人员用药政策相对稳定连续的基础上,根据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变化,适当扩大了品种范围,适当调整了药品报销限制内容,适度提高了用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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