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6月15日电(记者 何蒋勇)家住浙江奉化的杜先生从二手车经营商蔡先生处买了一辆二手丰田轿车,不料阴差阳错将车款打入了不相干的王某银行账户,从而引发一场官司。近日,奉化市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将不当得利95000元返还给杜先生。
2011年3月10日,杜先生看中了专门从事二手车买卖的蔡先生处的一辆丰田轿车,经过协商,双方签订了一份车辆买卖协议,约定车价为98000元,杜先生当日支付给蔡先生3000元作为定金,余款95000元按照约定打入蔡先生的个人银行卡里。
第二天,杜先生拿着蔡先生给的一张银行卡去银行将95000元钱存入卡中,随后便拿着存款回单找到蔡先生,要求提车。然后当蔡先生看到那张回单时不禁傻眼了,因为回单上显示的户主名字并非他自己,而是“王某”。明明是将自己的银行卡给了杜先生,怎么钱又进了别人的账户?
蔡先生赶紧找了老婆让她看看自己的银行卡还在不在,一对比,才发现他老婆拿错了卡。原来,王某曾经也向蔡先生买过一辆二手车,为了退税,蔡先生拿着王某的身份证办了张银行卡,钱退回来后给了王某,银行卡就一直放在蔡先生处。想不到3月11日那天蔡先生的老婆误把这张卡给了杜先生,于是便有了后面杜先生打错钱的事情。
由于王某的卡已经没用很久,蔡先生也已忘了密码,只能通过王某本人拿着身份证去取钱。然而,王某却一直不愿配合。无奈之下,今年3月,杜先生以不当得利起诉王某,要求其返还95000元。
近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取得该95000元钱无法律及事实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遂判决支持了杜先生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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