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昨天记者获悉,因被控轮奸妇女,四名高中、中专学生被公诉至门头沟法院。
检方指控,2010年下半年,经人介绍,少年小磊与小红认识。随后,在已有女朋友的情况下,小磊继续与小红交往,并企图与小红发生性关系。2010年10月末,小红在他人陪同下来到门头沟区找小磊玩。
见到小红之后,小磊与其三个一同长大的“发小”商量后,决定强奸小红。在其中一人的家中,小红打算离开时,小磊与其“发小”等人采取欺骗、拉拽等手段强行将她留住,之后小磊等人先后强行与小红发生了性关系。
事发后,小磊供述说,当时小红正在追求自己,他与小红发生性关系时,小红没有表示不同意或作出大喊大叫的反抗之举,所以他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犯罪。
其他同案犯则表示,他们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再加上小磊的怂恿,为了“占便宜”而跟小红发生性关系的,而小红当时也没有明显的反抗之举,所以他们也不认为自己犯了强奸罪。
目前,门头沟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此案。
作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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