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1日电(记者余荣华)随着北京市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的深入开展,北京市公安局日前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限令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积极敦促在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尽快投案自首,依法从宽处理,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案件有功的,将给予表彰奖励。
通告限令犯罪在逃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亲友应当积极规劝犯罪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在限期内自动投案自首的,依据法律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包庇、窝藏犯罪在逃人员的,能够主动检举、揭发并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犯罪在逃人员,其包庇罪、窝藏罪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犯罪在逃人员线索,动员、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对于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案件有功的,将给予表彰奖励。
据悉,通告将于近日在社区、工地、商市场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方便群众周知。公民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既可拨打当地110报警电话举报,也可发送邮件至 bjqwxdjb@bjgaj.gov.cn 进行网络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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