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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八省区市约定:药害突发事件可以跨省协查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6月21日16:17
  中新网太原6月21日电(范丽芳)21日,华北、东北八省(区、市)药品稽查执法联防协作区成立,今后在涉及刑事犯罪案件及药害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时,协作区内县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可采取现场委托协查或越界追踪协查等方式,向同级或跨级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案件协查。

  近年来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呈现跨区域、高科技趋势,为加强药品监督稽查的跨区域合作,2010年山西与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联合成立华北五省(区、市)药品稽查执法联防协作区。

  “经过一年来的跨地区协作,药品案件的办案时间大大缩短,成本降低,重大案件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赵光国介绍。

  今年,协作区在原来基础上扩展至东北三省。当日,八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联合签署了药品稽查联防协议。赵光国说,“这一举措是华北东北地区药品稽查联防协作的进一步融合,同样顺应了医药市场发展趋势,将有效打击跨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八省(区、市)已讨论通过药品案件协查工作制度、案件信息通报制度、联络员工作制度,制定了联防协作区约定。八地区约定,将在更大范围实施药品监管协作,在更紧密协作中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据了解,八省(区、市)联防协作区会议将每年召开一次,由协作区成员单位轮流举办。(完)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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