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佛山南海推村官考核制 现一卖淫案村长扣600元

来源:半岛网
2011年06月22日00:59
经济处罚成为丹灶镇对村小组干部进行考核管理的重要措施。
经济处罚成为丹灶镇对村小组干部进行考核管理的重要措施。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李世敏 实习生陈娅娟)“(村小组)组委成员组织或参与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的,正组长扣3600元,组委委员扣1800元;未经镇级调解,越级集体(5人以上)到区上访的,出现一宗,正组长扣500元,组委委员扣250元;辖区内出现群体性事件,每出现一宗,正组长扣1000元,组委委员扣500元……”上述文字出自《(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塱心村各村民小组组委会成员2011-2013年工作绩效报酬计算方法》。文件出台时间为今年5月8日。

  6月15日,当地一位村小组长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不论青红皂白,出了问题就扣钱,这不是逼着我们去堵群众的嘴吗?”

  今年5月,丹灶镇各村委会收到一份《丹灶镇村民小组组委会成员2011-2013年工作绩效报酬计算办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部门要求各村委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对《意见》简单修改后下发到下辖各村小组。

  按照《意见》中的表述,其制定初衷是“完善各村小组组委会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组委成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然而,在很多村小组干部眼中,《意见》中呈现更多的是对其工作的“约束”措施。尽管《意见》也提到“考核‘达标’奖励1000元,‘超过’奖励1500元”,但有关“扣钱”的规定则多达十几处。其中“治安综合治理单项考核工资”一项中规定的扣钱事项最多,“直至其补贴(不含基础工资和交通通讯补贴)扣完即止。”

  6月15日,塱心村某村小组组长谭雄对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把违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责任推在村小组干部头上,一出事就扣钱,难道村委会、镇政府就没有责任吗?”他认为,群众上访一般是因利益受到侵害,“政府不去解决问题,单靠让我们压制怎么行?”谭雄说,“反正一年工资也只有1万多块,我也不靠它生活,要扣就随他扣。”在丹灶,村小组干部年工资从5540元到16400元不等。

  也有少数村小组干部对《意见》的执行力表示怀疑。“以前听说有个小组干部因为村民违规上访被扣了1800元,1年之后又还给他了。”一位村小组干部说。

  6月15日,塱心村委会主任黎志坚在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意见》类似的规定以前就有,“只是这次更规范了。”他同时表示,村委会只是中间执行者,“按照《意见》规定的条条框框稍加修改后推行即可。”

  在黎志坚看来,将维稳等与村干部考核挂钩并不仅出现在村小组一级,“对负有责任的村委会干部罚得更厉害,光责任书,我就签十几个了。”

  据介绍,上述《意见》由丹灶镇农村工作局制定。6月15日下午,丹灶镇一位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找到南方农村报记者,转达了丹灶镇农村工作局负责人的意见:《意见》是丹灶镇根据中共南海区委农村工作部有关文件精神出台的,由村委会修改后发到各村小组,并经村民投票通过。

  南方农村报记者随机采访了当地数位村民,对方表示没有对《意见》进行过投票。谭雄说:“有关部门也没有征询过我的意见。”

  6月16日,南海区委农村工作部游主任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丹灶镇没有将《意见》上报农村工作部审查备案。对《意见》中就综治维稳问题所制定的多条处罚措施,游主任称,“可能丹灶镇对此项工作比较重视吧。”(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谭雄为化名)南方农村报

(责任编辑:UN017)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