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3日电(记者姜洁)记者从近日召开的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获悉:自4月25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顺利完成了动员部署阶段工作任务。目前,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已全面进入清理纠正阶段,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会议听取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汇报,讨论了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制度办法,研究部署了近期工作任务。据悉,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要求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黑龙江、上海、江西、海南、青海、新疆等14个省区市的领导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或副省长、副主席担任,教育部、环境保护部、知识产权局、侨办、能源局、贸促会、对外友协、红十字会等中央部门的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正职担任,其他多数中央部门的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副职或纪检组长担任。
各地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UN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