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6月28日电(记者岳德亮)从7月1日起,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调整为66元。所有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人员,从7月份起均可享受不低于此标准的基础养老金。这是记者28日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的。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乐益民表示,该省着眼于统筹城乡,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把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一起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并于去年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付诸实施。
截至今年5月底,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37万人,参保率达到85%以上,已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589万人,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全覆盖和人员基本全覆盖,迈入"全民社保"时代。”乐益民说。
据了解,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浙江省从今年4月1日起,对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每月另外还给予了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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