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武汉国内率先对个人网店征税 首张税单430余万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6月29日01:42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日前,湖北省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国税部门称,在武汉的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税收征管范围。

  >>国税局

  网店年销售额逾1亿

  2010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国内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时代。各界普遍猜测,这将是对网店征税的“前奏”,一时间议论纷纷。日前,这一猜测在武汉成为现实。

  武汉网店“我的百分之一”是淘宝网女装销售冠军,信用级别为3个金皇冠,意味着累计有200万笔以上交易。武汉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介绍,该店2010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该局征收其2010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共计430.79万元。这是目前国内对个人网店征税的首个案例。

  网店“我的百分之一”负责人周钦年表示,企业要做大做强,必须走规范发展之路,缴税后他感到“一身轻松”。据了解,该店已与风险投资机构签约,年内将获得近千万美元投资。

  淘宝皇冠店均需缴税

  武汉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负责人表示,虽然我国尚未出台对网商征税的具体办法,但根据我国税法,凡是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任何交易,都应该缴税。

  武汉市国税部门称,对网店征税不会一刀切,将根据网店规模采取不同的征管办法。目前,税务部门已约谈武汉市另外4家淘宝金皇冠网店,要求其补税;对达到皇冠级别的网店下达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的通知,纳入征管范围;对皇冠级别以下网店暂不征税,但要进行监管。

  据统计,2010年,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498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其中近4000亿元发生在淘宝网。截至2010年底,武汉市个人网店达3万余家,年销售额约80亿元,其中皇冠以上级别近400家。

  >>店主

  或削弱网店竞争力

  27日,武汉多名个人网店店主受访时均表示对征税有心理准备,更关心征税标准如何制定,以及是否会全面推广。

  市民徐松在淘宝开了一家电子数码产品网店,5年打拼成为双皇冠。按武汉市国税局的方案,其网店将纳入征税范围。“如果征税超过承受范围,我只好关店大吉了。”他说,现在网店竞争激烈,利润空间一再压缩,尤其是电子数码类产品,利润十分微薄。由于不同行业利润点不同,如按统一标准征税,那么经营电子数码类产品的网店就会吃亏,甚至亏本。此外,网店的信用等级只能说明成交量,成交量高并不代表交易额和利润就一定高。

  徐松说,网店相比实体店的最大优势是低价,这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网店不纳税的基础上。对网店征税,网商只能提高价格,这将极大削弱网店的竞争力。
(责任编辑:UN100)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