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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州涉黑案庭审 检方出示2000页证据指控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6月29日08:13
  随着法庭调查的结束,红河州开庭审理的马志保涉黑案件进入第八天,庭审从法庭调查进入到法庭辩论阶段。然而,昨日出庭受审、被控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该组织的其他团伙成员大都不承认有罪,包括马志保在内。而作为唯一一名承认有罪的被告人吴斌,面对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居然扬言“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希望像以前发生的两起伤害案一样,只管坐牢、不予赔偿。

  昨日庭审的另一个焦点是作为第一被告马志保的辩护律师马军,当庭提出六条辩护理由,认为马志保不属于黑社会组织的组织者,最多算是一股黑恶势力。公诉机关有意拔高案件性质,想栽罪名给马志保。

  检方:出示2000页证据指控马志保

  据检方透露,为了证实马志保涉黑案的真实性,在前几天的执证阶段,先后出示了证人证言、口供、照片、书证等近2000页。这些证据表明,马志保在个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为非作歹,致使当地群众闻之色变。

  根据其组织的机构特征上来看,马志保组织成员都称其为“大哥、老板、老大”,毋庸置疑,马志保就是该组织的一号人物。检方起诉马志保所领导的黑社会人数达到了26人,人数众多。该组织每次犯罪行为,都是在马志保授意下实行的,属于组织严密。在该组织中,有肖红、赵永恒等使用暴力来“打天下”的骨干,也有车建彬等贩毒的组织,就连马志保的“情人”兰敏也积极加入组织,为整个组织搞好其他方面服务。而这些成员都是固定的骨干成员。

  在整个组织中,马志保的地位是最高的,马志保安排的事情,没有人敢不做,也没有人敢做不好。马志保要毒品,立即就有组织成员送上门来,该组织一旦有成员被抓,组织拥有一套营救的方法。只要组织的“老大”有难,骨干成员就会集聚在一起,商量对策。在万祥宏被打案件中和赵强被打死之后,马志保逃跑,为了不让老大马志保受牢狱之灾,各位骨干成员集体亮相,采取贿赂国家工作人员等手段,让马志保被判缓刑。

  该组织的活动主要是强霸矿山、肆意寻衅滋事,挑衅国法。通过暴力在个旧、石屏、建水等地通过暴力手段扬“威名”,在这些矿区,所有的人谈马志保色变,许多的受害人被侵害后不敢报案。

  该组织有明显的经济特征,通过暴力手段控制一些矿洞,在山上挖矿,参与到矿山的买卖,逐步把自己的生意扩大,获取巨额财富。从开始做一次生意几十万到几百万在到千万,公司所做的生意都有着丰厚的利润。此外,马志保还将触角伸到娱乐等行业,然后将这些行业获得的非法收入汇集到其注册合法公司个旧市保源经贸有限公司,然后用分红、发工资等方式用于于成员的日常开销,以至于,马志宝2009年被抓后,该组织手下的成员还能调集几百万的资金对其营救。

  马志保组织犯罪行为特征明显,他先让手下盗采矿山,被发现后又将对方打伤,迫使众多合法经营者在无奈之下被迫退出矿山经营。马志保为首的黑社会组织,总共涉及的罪名有14项,此外,他私藏枪支,并用枪威胁、击伤多人,他还利用贿赂手段,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充当其保护伞。以上众多证据和特征,足以认定马志保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成立。

  在法庭上,公诉人气愤地说,马志保为首的黑社会组织人数多,伤害了众多的百姓,在一定程度上引起社会恐慌,这是对社会公理、法律的践踏,为了伸张正义、建设和谐红河、平安红河,法律绝对不能容忍马志保黑社会组织的存在。

  况且马志保被抓后到庭审中,认罪态度不好,这次案发还是在缓刑期间,应该撤销原来的缓刑判决,对马志保实施数罪并罚。同时公诉人也希望法庭对其组织成员作出罪罚相当的判决。

  被告:唯一认罪者“赔命不赔钱”

  在法庭上,马志保一直强调,他不是黑社会组织,也不是黑社会的组织者,他的公司是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公司,做的也是正当的生意,所有的经济收入也是合法的。不过,在法庭上,马志保说自己曾经做了一些对不起社会的事情,至于什么事情,他并没有详细说。

  贩毒法官车建斌也对其参加黑社会组织罪不认罪,他表示,他没有被马志保所掌控,两人每年见面不超过4次,自己买卖毒品也是为了自己吸食,自己根本就没有参与马志保的所谓组织。

  43人中,只有吴斌一人当庭认罪。在公诉人指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里,吴斌是其中骨干成员之一,他是昨天庭审中唯一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全部认罪的。据起诉书显示,吴斌在2000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3年零6个月,2006年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一年。2009年3月,在个旧一酒吧门口,只因为江雷等人看了他一眼,吴斌便对江雷等人进行辱骂,虽然被巡逻民警劝开,但吴斌不解气,邀约几个小弟对江雷等人追砍,造成江雷轻伤。

  当法官询问他有什么辩护意见时,吴斌突然抬起头说:“到了现在了,说什么也没有用,我认罪”。面对受害人提出的民事赔偿,吴斌说“我没钱,要钱没有,要命就这一条”。

  事情出了以后,江雷的父母曾经多次联系到吴斌的父母,吴斌的父母离异,都不愿意承担医药费。江雷的母亲王燕表示,吴斌前两次伤害案件中,一分钱都没有赔给受害者,这一次又是这样的态度,他这样随便砍人,坐牢之后又出来,对于受害人来说,简直就是灾难。

  -庭审交锋

  马志保:我不是黑社会的组织者,我的公司是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公司,做的也是正当的生意,所有的经济收入也是合法的。

  公司是否合法?

  检方:马志保组织犯罪行为特征明显,私藏枪支,并用枪威胁、击伤多人,他还利用贿赂手段,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充当其保护伞。

  检方:马志保组织成员都称其为“大哥、老板、老大”,毋庸置疑,马志保就是该组织的一号人物。

  他是“黑老大”?

  律师: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的合法公司里,员工都会叫总经理为“老板、大哥、老大”,不能因为马志保公司的人这么称呼他,就说马志保是黑老大。

  检方:在该组织中,有肖红、赵永恒等使用暴力来“打天下”的骨干,也有车建彬等贩毒的组织。

  他们是“黑骨干”?

  律师:车建斌与马志保虽然是朋友,但朋友贩毒了,总不能把朋友的罪名强加在马志保的头上。

  -律师辩护

  马军提出六条理由,称公诉机关有意栽罪名给马志保

  “员工叫他"老大"

  就是黑社会吗?”

  第一被告的辩护人是马军,马志保的家属曾对记者说,为了“还马志保的清白”,他们才请了马军。

  马军在辩护时提出,公诉人为了给马志保定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是首先给马志保编了一个大箩筐,把许多没有的罪名都装了进去。

  首先,我们国家1997年才有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然而,公诉机关把1991年到1995年的马志保所犯的案子都拿出来,算做马志保组织、领导黑社会罪中的罪名。

  其次,检方把一些治安案件拿来充数。其中,2009年10月19日,马志保公司员工蒋天勇与个旧市金湖东路“三只耳”餐厅服务员发生冲突,服务员被打伤。马志保的手下到了餐厅,民警对餐厅老板做调查笔录时,马志保的手下到派出所大吵大闹,为制止餐厅开业,马志保带人赶走餐厅客人,导致餐厅30天没开张。马军称,这件事情当时派出所调查处理,没有结果。这最多是一个治安纠纷,而现在成了寻畔滋事罪。而在帝豪KTV打架,当初警方也知情,警方也来到现场处理了,已经有了结果的案子,现在算成寻畔滋事罪,还有很多的罪名本来都不属于犯罪,现在凑成马志保的罪名。有几件以前已经判决过的案子中,马志保是参与者,但当时没有被判刑,这次却变成马志保是主要组织者,这很说不通。

  第三,马志保倒卖矿山最多算是违反行政法规,在检方那里却变成敲诈勒索罪。检方指控的很多罪名都是马志保一个人做的,马志保难道是一个人的黑社会?

  第四,公诉人宣读了100多份证人证言,但被告人对这些证人证言拒不承认。证人不到庭作证,零证人出庭,这些证言是不能算数的。

  第五,马志保公司的财务人员证实,其公司经营十分困难,这说明马志保连给员工发工资都困难。也说明马志保的生活很困难。然而公诉机关却没有证据来证明公司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来支撑起犯罪活动。车建斌与马志保虽然是朋友,但朋友贩毒了,总不能把朋友的罪名强加在马志保的头上。

  第六,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的合法公司里,员工都会叫总经理为“老板、大哥、老大”,不能因为马志保公司的人这么称呼他,就说马志保是黑老大。

  昨天的辩论中,对于马军的辩护,公诉方几次要求法庭给予制止,法庭也对其中的几条辩护进行了制止。

  昨天的法庭辩论暂告一个段落,今天,其余被告人也将出庭,就自己所涉嫌罪名进行辩护。 (来源:云南网)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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