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红 |
本报讯(通讯员 黄丹 记者 宋宁华) 一男子误将银行自动存款机当成取款机,取钱不成,用砖头将存款机砸坏。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李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21岁的李某初中毕业后来沪打工。今年3月31日凌晨,李某从高行镇上的一家网吧出来前往附近银行取钱。然而,李某操作的这台机器是自动存款机,任凭李某怎么操作,就是无法将钱取出。不明就里的李某顿时火冒三丈,从附近找来一块砖头,用随身携带的服装袋包着砖头对着自动存款机一阵猛砸,随后扬长而去。
翌日,公安人员经侦查将李某抓获。经估价,该自动存款机的防窥防爆屏及显示器被砸坏,物损价值为1.7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法院作出上述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