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许某等8人在朝阳法院受审。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本报讯 (记者刘洋)因怀疑两男子盗窃,2010年11月26日,北京财富中心保安部副经理许某等8人,伙同该写字楼保安部、消防部的7名工作人员,采取暴力手段非法拘禁两人达17个小时,索要3万元“私了”。昨天,8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不报警私自“审讯” 起诉书显示,8名被告人,除许某为保安部副经理外,还有4名保安部主任,1名保安部中控员,1名保安主管,1名消防部主管。
被告人在法庭上称,2010年11月26日,财富中心楼内一装修施工方向保安部报案,称价值两万多的设备在楼内丢失,让帮忙查找犯罪嫌疑人。当晚,在许某等人吃饭时,又接到电话称两名嫌疑男子已经被抓,许某吩咐让对方先问着,一行几人吃喝完毕,夜里12点回到保安部。
许某称,他并未报警,而是把两人分开“审讯”,“因对方不交待”,8人分别对两人拳打脚踢。据称,一名男子被打得耳朵流血,眼睛都睁不开了。
索要3万“私了” “他们跪地求我不要报警,考虑到他们身上有伤,所以就让他们交3万块私了。”许某说,还让他们打电话给同伴凑钱,就这样非法拘禁两人长达17小时。案件材料显示,次日中午,两男子的同伴报警。发现警察来后,被告人李某等人还将被害人转移至地库,但两人最终被警察解救。
作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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