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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妇杀死养女 13岁女孩生前日记写满恩怨情仇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7月03日13:42
图为生前的陈月总让自己表现得很快乐。
图为生前的陈月总让自己表现得很快乐。

  6月29日,(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竹溪县村妇陈桂英杀死养女陈月一案。整个庭审直至宣判无期徒刑,53岁的被告陈桂英的脸上始终不见一丝悔意。庭审后,记者查阅了死者陈月生前的3本日记,发现这场惨剧缘于一场“夺女大战”,而年幼女孩身上承载了太多的恩恩怨怨,其中所反映的问题,发人深思。

  13岁女孩累累心伤

  事情还得从十几年前说起。那时,竹溪县丰溪镇纸坊沟村村民任正贵,一心想生个儿子,当其妻又一次生下女孩后,夫妻俩把孩子送给了竹溪县丰溪镇的陈桂英夫妇,取名陈月。

  因夫妻感情不和,在陈月2岁时,陈桂英带着养女出走四川。2004年,陈桂英回到竹溪嫁给了同县桃园乡的任克明。陈桂英和几任丈夫都未能生育,对陈月视如己出。

  这些年,任正贵却越来越放不下已经送人的亲生女儿。他打听到女儿随陈桂英回到了竹溪,便到学校找到陈月,将实情和盘托出。当时,11岁的陈月得知自己被亲生父母遗弃后,很痛苦,写下了日记。

  【2008年9月15日日记】你们生我不养我

  从一生下来,你们抛弃了我。是他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当知道我是被抱养的时候,我的内心充满了怨恨。当我看到一个陌生的人,她说她是妈妈时,我充满了疑惑。一个我没有见过的人,怎么能说是我的妈呢?但事实就是如此,我被她这突如其来的到来吓坏了,我不想承认我是被人遗弃的。你们是不负责任的父母,我恨你们,不愿再看到你们。

  我发誓,我要努力学习。不管怎么艰难,我要向你们证明,当年被你们遗弃的那个孩子,没有你们的呵护,同样有出息,同样能考上大学。

  生父养母争女之战

  此后一段时间,任正贵多次给陈月送钱送物,试图修补与孩子之间的感情,希望孩子回家。一边是遗弃自己的亲生父母,一边是辛苦养育自己的养母,该如何抉择,陈月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

  【2009年12月1日日记】该做的还都没做

  他们又来接我了。同学们在挽留我。我也亲口答应过尤老师和蒋老师,要好好学习,留在这里。为了对老师的承诺,我不能走。

  养母对我十多年的教育,我更不会忘记。我应该尽做儿女的责任,让她安度晚年。更重要的是,我内心不会留下遗憾,为了忙碌的养母,我不能走。

  太多的事等着我去做,需要我去做,但我还没做。为了那些事情,我必须留下。

  亲生父母找到学校的事,尽管陈月没说,陈桂英还是知道了,这给她打击很大,她对陈月的态度有了很大的变化,无端指责和谩骂成了家常便饭。

  在亲生父母多次忏悔后,陈月的抵触情绪逐渐消失,她的情感天平不自觉地产生了倾斜。陈桂英慌了,2010年暑假,为了修补与养女的关系,她破天荒地带陈月出去旅游了半个月,花光了仅有的850元钱。回来后,邻居发现陈月的一头长发也剪了,因为钱花完了,只好用头发换了120元钱才回了家。 (来源:荆楚网)
(责任编辑:UN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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