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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黑中介假借招工变相搭售 每年只开张三个月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2011年07月06日14:37
晚报制图 邬思蓓
晚报制图 邬思蓓


  晚报暗访小组报道

  暑期兼职怎么找?多数学生通过网站寻求职中介、影视文化公司,做兼职。可这些中介暗藏猫腻,不签劳务合同、薪资标准乱开、强制收费一大堆……最后可能一份工作都找不到。面对这一乱象,有专家建议,尽管在校生兼职不属于 《劳动法》管辖范围,但主管部门仍应当建立联动机制,让学生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权益得到保障。学生也要多留个心眼,用录音或拍照留证,可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

  案例

  不签合同 曝晒两天颗粒无收

  小洁(化名)今年刚结束高考,家境并不富裕的她选择暑期兼职打零工。半个多月前,她在百姓网上看到一家会展公司招聘婚纱展“小蜜蜂”(专门在展会内外负责拉人)的信息:“要了解婚纱、婚庆、珠宝、礼服及一些优惠活动,顾客吸引到自己展位上咨询,成功算一票。60元底薪,保证三个人,超过三个人,多拉一个人加5元,包水和饭。 ”

  记者查询相关招聘帖,发现此类会展公司大多将薪酬写得很吸引人,“婚纱展上有很多新人观展,很多客人根本不用拉就往里进,正常情况每人每天至少30票,工资拿到几百元甚至几千元都有可能。”像小洁一样被优厚薪酬吸引的学生不在少数,“因为是兼职,所以没想到要签合同。 ”

  小洁说,上周六9点不到,她就来到浦东展览馆。到了以后才发现,展览馆的“小蜜蜂”分场内和场外,老实巴交的小洁被分在场外。周末两天,上海最高温度均超过37℃,在这样的高温下,小洁开始了一天八小时的“拉票”工作。

  “周六一天下来,才拉到六个人,周日难度更大。现场光‘小蜜蜂’就有100个,场外70个,场内30个,甚至比区域内的游客还要密集。 ‘拉票’规定一定要情侣,这就更困难了。 ”小洁说,“但一想到如果早走,前一天就白做了,只好坚持到最后。 ”

  可谁知,小洁的努力还是未换来一分钱报酬。“当时展馆外也有计票工作人员,我以为只要在那儿计票就可以了,没想到,一定要在场内展台前再次计票,才算我拉到的,因为我没有在场内计票,所以一分钱都没拿到。 ”

  强制拍照 求职成本难计数

  两年前,小丽从安徽来到上海,在南汇大学城内一所职业技术学院读会计,今年暑假想留在上海兼职。 “其实一个星期前,我就来这家影视文化公司看过,当时他们让我交300元拍照,我想考虑一下,就交了50元订金,考虑了一周,还是决定过来交钱,实在没有更好的找兼职的途径。 ”

  在成都北路南京西路上的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面试后,小丽交了300元,来到沪太路上文化公司指定的影楼拍摄模卡(模特卡片)艺术照,“化妆师问我,要不要贴睫毛、用好的粉底液,睫毛是30元,粉底液是60元,要化妆得多出90元。 ”小丽说。

  记者陪同小丽前往,发现在这里拍照的不仅一家文化传播公司艺员。“我是在虹口区一家文化传播公司面试,之后,花800元到这里来拍模卡照。”大二学生小蒋说。“为什么你的费用比我们贵一倍多? ”记者问,小蒋也很无奈,“我是去当街拍模特的,可能和拍手观众不同吧。 ”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有300元、800元档次外,还有2580元一档。小丹(化名)拿出一份合同给记者看:“我应聘的是街拍和广告模特,同样一年,要洗一百多张照,我就当是拍了套好的写真集。 ”

  在与这些未来“艺员”交谈中,记者发现,这些人多数都是第一次与文化公司签约,但也不乏上过当的。小轩说,“之前在一家传播公司,也交了七八百块钱拍照,之后通知我三次面试,包括肯德基广告、项链广告等,但因为我没能应聘成功,最后也不了了之,工作没找到,钱倒花了不少。 ”

  暗访

  影视公司:要找工作先拍照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这家位于成都北路南京西路某大厦七楼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依照工作人员提示,记者领到一张信息登记表,走进等候室,里面有十多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焦急地等待着。

  在登记表上,面试者被统一要求填写包括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常规内容,也有三围、是否有演出经验等空格选项。

  记者填完表格交给工作人员,正巧一位刚结束面试的女孩走出面试间,等候者纷纷打听面试情况。“还是要花300元拍艺术照,和别家一样,不拍就没有工作。 ”女孩说。另外两位刚结束面试的男青年则在犹豫,“就怕交了钱没下文。”其中一位男青年说。一对情侣模样的应聘者则斩钉截铁地说,“如果要交钱就走人。 ”

  5分钟后,记者被请进面试间。“面试官”向老师示意记者坐在办公桌对面的沙发上。 “你想做哪种工作? ”向老师问道。

  “拍手观众,听说一个小时能赚四五十元。 ”

  “我们主要招收电视台的观众、电视剧群众演员和平面模特。电视台拍手观众一小时工资40—50元,根据剧组要求,一天三四个小时大约能赚150到200元。 ”向老师随即递上一份名为演员经纪参加影视活动报名授权书的单页。

  授权书上标有六条注意事项,其中提及:艺员必须每年参加完成以上通告三次;艺员参加以上影视活动的时间、地点、角色、片酬需与制作方确认直接领取;艺员在执行制作的通告中所需要的服装、道具等均有制作公司承担。

  “合作期限是一年? ”记者指着授权书中的一行文字问。

  “是啊,一年以后再签,你这次签约,一周内就会有工作通知你,这个周末就有王力宏的歌迷见面会。 ”向老师说。

  见记者挺感兴趣,向老师话锋一转,“因为我们是演艺公司,剧组挑人都需要看照片,所以签约前要先拍一套艺术照,拍摄是免费的,但冲印要花钱,10元一张,30张就是300元,1份你留着,1份我们存档,另外1份交给剧组挑人。 ”

  “一套300元,有点贵啊。 ”记者想讨价还价。

  “我们都是这个价格,你们如果没带够钱,可以先付50元押金,下次再补齐全款。 ”向老师强调,文化公司与求职中介不同,不收中介费,她还表示,拍照地点必须是指定影楼,否则无效。

  求职中介:工资“日结”“月结”随意

  昨日上午和下午,记者前后两次以求职者身份,来到一家位于云南北路某写字楼的办公室进行 “面试”,发现这其实是一家劳务中介,工作人员在两次的 “面试”中说法出现矛盾。

  这家兼职中介机构的办公室不到20平方米,房间内坐着两位女性工作人员。 “年龄多大?”记者昨天上午刚走进办公室,称想找兼职,一位工作人员直接问道。记者如实回答后,对方便询问想找什么类型的工作。 “我们这边招男生的工作不多,只有派发气球和市场调查两种。前者80元一天,一天8小时,市场调查则是完成一份问卷25元,周四就有一份派发气球的工作招人。”

  当记者询问是否需要缴纳费用时,对方说, “我们是中介,需要缴纳200元中介费,交钱后一年内我们负责介绍工作。”记者得知,缴纳这笔中介费后,将会得到一张收据,不过不会签署相关劳务介绍合同。通过该中介介绍的工作都将是每日结算工资,但工作性质、薪酬也都是口头约定,不会有书面合约。

  当天下午,记者再次以求职大学生的身份来到这家公司应聘,对方同样要求交纳200元的 “信息费”,并许诺公司客户遍布各大行业,几乎365天都能安排工作。还称企业需要学生长期兼职,工资以月结算,每个月正常完成工作才能拿到工资,如果请假将以天算扣除工资。工作人员上述说法和上午“按日结算”不一致。

  记者提出希望和中介公司签订合约,对方表示不需要签合同,只要填一张登记表,公司会存档,但本人不能获得这张凭证。 “你放心,我们公司很正规的,企业每个月工资会打到你卡上。如果出现问题,打电话到我们这边问就好了。”

  揭秘

  兼职市场混乱中介大肆捞钱

  上海摩聘礼仪模特机构的创始人之一,资深业内人士裴晓霖表示,目前大学生兼职市场相当混乱。学生通过网络找到的工作机会大部分都需缴纳中介费,甚至其中相当部分企业打着介绍兼职的旗号,大肆捞钱。学生往往交了中介费,就再也不会接到中介电话。中介费 “石沉大海”,学生族通常不会为一二百元“大动干戈”。

  “有些兼职中介公司只在6月到9月暑假开张,过了暑假就关门迁址。 ”他说,也会有一些诚信的中介企业,在收取少量中介费后,帮助求职者找到工作。

  看中兼职市场的发展空间,裴晓霖在大学创业之初,就表示其不向学生收取中介费,而是向雇佣兼职员工的公司收取管理费。不过,他也认为目前相当部分的企业依然持有这样的观点:找兼职的学生太多,企业能提供职位就不错了,并不愿向中介机构支付管理费,这就导致中介公司只能转向学生索要中介费。归根到底,学生兼职目前还是买方市场。

  观点

  假借招工变相搭售属违法行为

  “大学生属于特殊群体,兼职容易遭遇陷阱,需要从监管部门和学生自身意识等多个角度去规范。”业内专家认为,案例中的一些企业在进行招聘时,已经存在不规范行为,只是许多涉世未深的学生无法辨别。

  “根据规定,如果是经过资质认证并拥有营业执照的劳务中介,可以收取一定的中介费,但应该根据物价局的相关标准来收取,不是任意定价。”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陆胤表示。

  如果中介没有经营许可,还收取中介费,并承诺 “包找工作”,这属于虚假承诺。

  “据我所知,很多非法中介都是跟企业串通的,他们会通知学生去企业面试,但企业不会接受。中介完成介绍工作的指标,再与企业分成。”陆胤透露。

  一些影视公司假借招工名义,在拍摄艺术照时用资料费、化妆费等借口收费,变相搭售、强买强卖,违反了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建议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对于如何解决目前大学生“兼职难、打工难”的困境,专家指出, “学生不是劳动者,对他负责的首先是学校,市教委应该对学生打工做出规范、引导、提醒,在必要时提供维权帮助。”对于一些经营性的违规行为,工商等部门同样需要配合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不妨建立联动机制,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保护学生权益。”学生虽然没有跟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但协议书、口头承诺未必无效。 “如果有当时在场者提供证明,或是将对话内容录音,都可以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

  政策

  团中央教育部发文保障“打工”学生权益

  据了解,团中央和教育部曾联合发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学校应鼓励大学生从事家教、社区服务等校外勤工助学工作,为学生创造条件。联合有关方面推进建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基地,通过青联、青年企业家协会等组织大力挖掘社会资源,以组织勤工助学招聘会等方式动员企事业单位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信息服务。

  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的时间,应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进行,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报酬原则上不低于8元/每小时。

  在维护学生权益方面,要求学校采取严格审查资格、签订劳动协议等切实措施,确保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和使用学生的过程进行监督,对有损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应予以纠正,甚至取消用人单位招聘学生勤工助学的资格。要保证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时依法享受劳动保护,禁止学生参加高空作业、污染严重、放射性强等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威胁的工作,以及其它不适合学生承担的工作。要切实保障学生勤工助学应得的合理报酬,防止克扣和拖欠。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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