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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男孩遭男子性侵引关注 维权遇刑法“盲区”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7月06日19:28
  中新社郑州7月6日电(记者 李志全)连日来,河南省新密市一名15岁男孩遭性侵犯一事,引发媒体和法律界人士广泛关注。男子遭性侵该如何保护也成为此间网友和民众热议的话题。

  新密公安局新闻科负责人魏巍6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表示,目前,该案已由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施暴男子已被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拘禁罪进行刑事拘留。下一步,警方将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补充侦查,然后申请检察院进行批捕并提起公诉。

  今年6月8日晚,河南新密一名15岁的男孩,被一名开轿车的成年男子李某刀逼上车,遭受了5个多小时的性侵犯。接到报警后,当地派出所于事发5日后立案,并将施暴人李某控制。

  令人尴尬的是,尽管李某承认性侵男孩一事,但在中国刑法中没有与之对应的处罚条款。只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4条规定“猥亵他人”上限拘留15天。

  孩子身心都遭受伤害,对施暴者的处罚却只是治安拘留。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来法律界人士关注。郑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组成律师团,为该男孩提供法律援助,一些网友也自发在网络上进行声援。

  魏巍说,7月5日,施暴男子李某即将结束行政拘留予以释放。但最终,新密警方决定以“非法拘禁罪”重新对施暴男子李某涉案定性。魏巍表示,因为适用法律难以确定,该案前期以治安案件定性。但根据专案调查组后期补充调查情况,警方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拘禁,证据链条基本固定,事实基本清楚,决定对李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魏巍还呼吁说,希望媒体淡化处理这件事,一是因为受害者为未成年、二是该案又涉及个人隐私。

  郑州天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风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目前,中国的法律,只保护女性的性权利,而不保护男性的性权力,这一点是不公平的,因为法律规定,男女平等,性权力男女都应保护。有法律人士表示,对本案中一个男孩的性侵犯行为在法律上无法界定,无疑是国家立法的缺陷。

  作者:李志全
(责任编辑:U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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