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修建的水库 |
修建者说,生米做成了熟饭,当地政府奈何不了我
负责人说,人家花大价钱建,总不能一下就毁了吧
村民们说,水库就像头上顶着炸弹,随时可能爆炸
本报修水讯 (记者 余红举 实习生 李丹) 众所周知,修建水库要考虑地质条件等多方因素,可是在修水县太阳升镇三家店村,有人却擅自筑坝修建了一个小二型水库。7月5日,当地村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质疑政府既然知道水库建设属于非法,却又为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堤坝建了起来。
河道摇身一变成了水库
太阳升镇是修水县的东大门,群山环抱。经过艰难跋涉,村民引导记者来到一个叫“红军窝”的地方,非法水库就建在此地。
因为山峰呈一个“V”字形,“V”字底部是条河道,只要建一道大坝,水库就天然形成了。在现场,记者见到一条新修建的堤坝长10余米,高8米,拦腰截断了河道,并围成了一个面积20多亩的水库。修坝留下的钢筋水泥散落在工地上,取土也是“就地取材”,附近的山被挖得“千疮百孔”,部分被开挖的山体已经出现了开裂。
三家店村党支部书记魏金华说,水库是今年3月份开始建的,目前已经基本建完,是由本村村民黄小新建设的。黄小新表示,建这座小型水库的初衷是搞养殖,先养鱼,等有了钱,继续在堤坝和山体上建房,发展养鸡、养鸭产业。
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新修建的水库下游200米处,还有上世纪五十年代政府部门修建的“正规水库”,负责周边的农田灌溉。
水库未获政府部门批准
新修建的水库已经开始蓄水。对此,省水利厅基建处工作人员表示,建设一个水库,要经过水利、国土等部门的规划认证,私人是不允许利用公共资源私自建设水库的。这位工作人员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2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这座私自修建的水库是典型的非法水库。
太阳升镇有关负责人称,这些已经完工和尚未实施的项目,都没有经过任何一级政府部门审批。
非法水库把正规水库水源全部“截流”了。“假如正规水库干枯,村民还不得不掏钱向他买水。”村民愤怒地说。面对着即将干涸的“正规水库”,村民质疑政府不作为,既然没有批准水库建设,就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且让堤坝越建越高,现在水库已经完全建成,有关部门究竟怀的什么意图?
“审批跑来跑去,总找不到负责人,就干脆不审批,先建了再说,已经花费20多万元。”在黄小新看来,他的养殖项目已经“生米做成了熟饭”,当地政府奈何不得。政府部门的表现的确也是无可奈何,“人家花了大价钱建起来,总不能一下就给人家毁了吧。”有关负责人表示。
村民时时担心水库安全
三家店村党支部书记魏金华说,听老人们说,当年一支红军队伍曾在这座山头进行了激战,牺牲了一批红军,并被集中安葬在激战过的山坳中。自此,这座原本没有名头的山坳,被当地人称为“红军窝”,此处还有红军墓,蓄水后,红军墓将被淹。
村干部担心红色遗迹被淹,百姓更担心自身安全。“上次修水遭遇暴雨的时候,此处就遭遇了险情。修了这样一个新水库就像头上顶了个炸弹,随时有爆炸的可能。”村民们指着新建的大坝无不担心地说:“水库蓄水来自山泉,如果水位上涨,新修的大坝承受不了溃坝的话,大水一泻千里,很容易危及村民安全。”